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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三项创建”考核验收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政法字[2010]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安监局: 按照《江西省“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我省开展了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拟于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予以命名表彰。为此,我局决定近期对“三项创建”申报单位初选入围者(见附件)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核验收期为5月17日至5月21日。 二、分组考核 考核验收工作分五个小组进行,分别为: 第一组:黄东明、省安监局1-2人,考核南昌市; 第二组:刘树华、吉安市安监局1-2人,考核景德镇市; 第三组:徐长根、景德镇市安监局1-2人,考核新余市、萍乡市; 第四组:罗聪明、张伦金、南昌市安监局1-2人,考核吉安市; 第五组:罗聪明、新余市安监局1-2人,考核赣州市。 三、工作要求 (一)省考核组要对照评分标准,认真查看资料,实地检查,客观打分; (二)被考核单位要填写好表格(加盖本单位和市、县安监局印章),准备详细材料; (三)省安监局正在组织“三项创建”活动成果展及宣传月专刊,每个被考核单位要制作2块展板(规格230cmX110cm,板后加支架),并于5月19日前将展板的文字和图片(原件)电子版发至省安监局(zcfgc@jxsafety.gov.cn)。 联系电话:0791-5257035;5257032;5257030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一、列入全省创建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名单 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昌市出口加工区 新余市经济开发区 鹰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景德镇市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九江市修水县工业园区 上饶市广丰县工业园区 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列入全省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考察名单 南昌市李渡烟花集团公司 江西赣西供电公司 吉安市井冈山旅游观光公司 景德镇市昌江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赣州市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市维新制漆(江西)有限公司 三、列入全省安全社区创建考察名单 景德镇市昌河街道幸福社区 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恒贸华城社区 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街办549社区 吉安市吉州区习溪桥街道书街社区居委会 赣州市南康市蓉江街道泰康西路社区 新余市新钢街道办桂花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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