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0〕250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效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质安函〔2010〕2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14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组织开展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力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 附件:201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指导各单位做好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治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治理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
(二)深基坑工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采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措施;是否落实防汛要求等。
(三)高支模及脚手架工程:《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的贯彻落实情况;模板支撑及脚手架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建筑起重机械:是否按要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登记编号、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备案手续;是否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验收。
(五)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关于加强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5〕567号)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的贯彻落实情况;拆除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拆除工程备案。
(六)轨道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履责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活动部署阶段(5月上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本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要确保将文件及有关要求传达到基层,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底前)。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市、区(县)建委安全监督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区、县建委负责统计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的自查次数。
(三)监督检查阶段。(8月底前)。各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格管理小组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纳入网格检查内容,强化网格检查,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各区县建委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年行动”工作方案》,并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近期布置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即将展开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相互推进。
(三)加强监督执法。市、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应强化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事故查处力度,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做好检查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进行自查和检查,须按照附件2和附件3填写专项治理检查表。请各区县建委、各建筑施工企业从五月份起,每月填写《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附件4),并总结本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于下月2日前将《汇总表》和专项治理工作小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联系方式:郝青青 魏巍59958845 59958843
传真:59958844
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附件:1.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一)(略)
2.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二)(略)
3.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表(三)(略)
4.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
附件4:
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检查汇总表
(2010年1月- 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专项治理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
教育培训
开展执法行动情况(区县建委统计填报)
自查
(区县建委统计填报)
检查
(区县建委和建筑施工企业统计填报)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金
开展活动
培训教育
查处无施工许可证或手续不全施工的
查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整改的
查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查处未依法依规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
查处谎报、瞒报事故的
查处其他违法建设施工的
(次)
(次)
一般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重大隐患
已整改
整改率
(元)
(场次)
(人数)
(项)
(项)
(项)
(项)
(起)
(项)
注:1.“自查”一栏填报所辖地区工程项目自查次数,由各区县建委统计填报;“检查”一栏由各区县建委填报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次数,由各建筑施工企业填报对本企业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次数。
2.“隐患排查”是对“检查”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进行的统计,“重大隐患”的定性遵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3.“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情况”一栏由各区县建委统计填报。
4.统计数据均为本年度1月份以来的累计数据。每月进行统计,并于下月2日前将此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