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尚旭春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生保辽人〔2010〕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尚旭春基本符合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尚旭春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尚旭春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生保辽人〔2010〕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尚旭春基本符合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尚旭春的任命文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