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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10]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九江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九江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2010年5月6日上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凯波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九江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陆村,市公路局吴爱龙,市审计局胡伟华,市监察局高修庭,市发改委喻子水,市财政局卢克苏,市国土局杨建勋,市房产局宋时德,市建设规划局夏川、赵宗明,庐山区政府王风雷,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刘芸,市园林管理处徐礼云。 会议听取了市建设规划局关于该工程的情况汇报。为提升我市主要交通出入口的景观效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2010年4月28日,市发改委对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立项,该工程主要包括福银高速公路邹家河互通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和荷花垅互通绿化景观改造工程,预算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投资资金500万元)。 会议认为,该工程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土方造势、喷灌及亮化等工程。由于气候及绿化工程本身的特点,为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现在已是5月初,工期紧、任务重。 为保证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会议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招标方式。鉴于工期紧,为争取工程尽早开工,建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由项目责任单位市建设规划局向市发改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市发改部门依法核准。市建设监理公司负责招标代理及工程监理。市园林管理处依据发改部门的核准文件邀请有园林建设资质的单位进行投标,力争本月12日开标,15日发中标通知书,16日正式开工。 二、鉴于该工程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为使该工程项目能够“安全、廉洁、优质、高效”实施,会议决定采取特别的监管方式,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管,由相关单位成立“三个工作小组”:一是由市监察局牵头,成立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为成员单位的市主要交通出入口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监督工作小组,对该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二是由市建设局牵头,成立市建设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苗木采购工作小组,严把苗木质量关,控制苗木价格;三是市园林管理处要成立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大局,相互协调,密切合作,认真履职,为工程提供全程监管和服务。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发改委:审批可研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核准招投标方式等事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二)市财政局:牵头负责该工程资金预决算和管理、监督工作,参照市重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按市政府抄告单精神核准工程量后,按工程进度再下拨资金。对该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进行苗木采购全过程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总造价,做好工程竣工后结算工作。 (三)市审计局:对该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行苗木采购全过程监督,严把工程竣工结算关。 (四)市建设规划局:作为工程责任单位,对该工程实施进度及质量负总责,指导市园林管理处办理该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对施工图进行严格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工程招标、苗木采购、施工合同内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管。 (五)市园林管理处:做好工程前期开工的一切准备工作,完善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严格控制总造价。 (六)市监察局:对该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四、庐山区和开发区要对属地互通外围环境进行整治,并进行必要的绿化、美化工作,并与互通绿化工程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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