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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退耕还林工程是一项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得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该工程自实施以来,对有效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部分退耕地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缺株少苗现象,部分造林区未达到国家阶段验收标准,直接影响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兑现,影响退耕户的生存和发展。对此,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今年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退耕地补植补造工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退耕农户足额享受到国家的政策补助,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 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2009年1月9日,陈书记明确批示:“有再一再二,不能有再三再四,补植补造工作务必抓紧、抓好,否则不好交待,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3月23日,陈书记在视察固原市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县今年必须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既是对退耕还林工作语重心长地嘱托,也是对我们提出的严肃的要求,为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各县(区)、各镇(乡)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退耕地补植补造工作,确保今年全面完成任务。 二、强化补植补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项目镇(乡)要严格遵照陈建国书记的重要指示,坚决克服“退耕还林是扶贫工程,有苗没苗都吃粮”的不良倾向,切实把退耕补植管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清形势,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到村、到地块、到退耕农户,迅速掀起补植补造高潮,全力推动补植补造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三、抓好造林地段和苗木的落实 各县(区)、项目镇(乡)要按照《中卫市2009年度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中下达的目标任务,迅速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落实造林地段,对因项目开发占用、复耕、无条件补造、群众自动放弃、作业设计与实际造林地不符、荒山顶替退耕地的,要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尽快制定异地重造和补植补造计划,调整变更作业设计,并按变更后的作业设计进行补植补造。造林所需苗木原则上由各退耕户自己采购,对退耕户要求村上或镇(乡)集体调购的,必须与农户签订采购合同,经农户签字同意后再统一调购。 四、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今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镇(乡)要按照补植补造任务,提前谋划,及早做好人员发动、苗木落实、种子储备等准备工作,细化补植补造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落实补植补造退耕农户,按照谁受益,谁造林、谁管护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什么树能成活就种什么树,农民愿意种什么树就种什么树,在确保造林成活率的前提下,加快补植补造进度,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保证退耕还林地能够尽快绿起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各镇(乡)要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争取主动,不讲客观,不找借口,不摆困难,抓住有利时机,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从下周起,各县及沙坡头区各镇(乡)每周二上午要把进展情况报市农牧林业局(联系人:邢天钧,电话7065879)汇总后报市委、政府。市委、政府督查室将跟踪督查补植补造进度。补植补造任务完成后,各县(区)在镇(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严格验收,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的、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 附:2009年度全市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2009年度全市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我市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给项目实施镇(乡)带来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显著的生态效益和巨大的社会效益,受到了广大退耕农户的拥护和支持。但通过核查,各县(区)退耕地都不同程度存在缺株少苗现象,部分造林区未达到国家阶段验收标准,直接影响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兑现,影响退耕户的生存和发展。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十分关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2009年1月9日,陈书记明确批示:“有再一再二,不能有再三再四,补植补造工作务必抓紧、抓好,否则不好交待,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3月23日,陈书记在视察固原市工作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县今年必须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为了认真贯彻陈建国书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阶段性验收,确保退耕还林粮款及其它政策补助的兑现,确保退耕农户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现结合中卫市退耕还林的具体实际,决定对历年退耕地造林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地块全面补植补造,特制定中卫市2009年度退耕地补植补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稳定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为目的,按照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及阶段检查验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陈建国书记的指示精神,狠抓退耕地的补植补造,强化林地管理,努力解决退耕还林保存率较差和面积缺失的问题,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确保全市退耕还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任务目标 抓住今年春季造林和雨后抢墒造林的有利时机,对历年退耕地造林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地块全面补植补造,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82385.3亩,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达到100%。其中: 沙坡头区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4346亩,涉及6个镇乡,35个行政村; 中宁县完成补植补造任务65956亩,涉及2个镇乡,28个行政村; 海原县完成补植补造任务202083.3亩,涉及17个镇乡,127个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植苗造林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加强宣传,大力营造补植补造工作的舆论氛围。各县、沙坡头区各镇乡要加强宣传动员,重点对陈建国书记和王正伟主席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补植补造的通告》精神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安排部署,确保补植补造工作顺利实施。 2、抓好退耕还林小班调整和作业设计变更的落实工作。对因项目开发占用、复耕、无条件补造、群众自动放弃、作业设计与实际造林地不符、荒山顶替退耕地的面积,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异地重造和补植补造计划,调整变更作业设计,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并按批准的新地点保质保量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3、抓好面积核实与苗木准备工作。各县及项目实施镇(乡)要结合下达的补植补造任务,组织人员逐村、逐地块,按作业小班核实历年工程保存的合格面积、不合格面积,分林种(生态林、经济林)、分类型(退耕地造林、荒山造林)调查保存率,准确掌握补植补造的面积和种苗数量。同时,由项目实施镇(乡)负责及早选购优质苗木。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原则上要求各退耕户自己购买种苗进行造林,农户要求村上或乡镇集体调购的,必须与农户签订调苗合同,经农户签字同意后再统一调购。 4、根据不同树种的生物学特性选择造林时间,于4月30日前完成植苗造林任务。 (二)直播造林阶段(5月1日~8月20日) 根据降雨量情况,适时进行柠条抢墒直播造林。项目实施镇乡一把手作为辖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干部跟班作业,逐地块落实地段,严把时间关和质量关,于8月20日前全面完成直播造林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底) 林业部门负责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进行监督检查,严把补植补造质量关和检查验收关。补植补造结束以后,以县、区抽调监察、财政、审计、林业等部门人员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补植补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项目实施各镇(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调整工作思路,坚决克服“退耕还林是扶贫工程,有苗没苗都吃粮”的不良倾向,认清形势,真抓实干,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把补植补造列入今年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履行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补植补造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村、到地块、到退耕农户,迅速掀起补植补造高潮,全力推动补植补造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二)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今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镇(乡)要及时召开补植补造动员大会,及早做好宣传,迅速开展补植补造工作。要对补植补造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明确补植补造对象。要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什么树能成活就种什么树,农民愿意种什么树就种什么树,首先保证造林成活率,使退耕还林地能够尽快绿起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按照补植补造任务,提前谋划,及早做好人员发动、苗木落实、种子储备等项准备工作,切切实实开展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全面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三)强化措施,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补植补造成效。要严把“四关”:一是严把作业设计关。补植补造时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做到设计与造林现场相统一,严禁“两张皮”。二是严把整地关。对于缺失面积需要补植补造的,要严格按原作业设计做好规划,并根据立地条件,因地制宜,确定科学合理的整地模式,坚决杜绝不整地进行造林的现象。三是严把苗木栽植关。苗木栽植时,要严格栽植密度,保证苗木株数,严禁随意栽植,栽后要及时灌水,确保栽一苗、活一苗,补一片、绿一片。四是严把验收关。补植补造结束后,镇(乡)要组织乡村干部、技术人员、群众代表进行自查,林业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对补植补造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的予以确认,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进行补救,切实提高补植补造成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补植补造进度和质量。一是采取领导督查、业务部门跟踪检查、镇乡自查等形式,对补植补造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对进度慢、质量差的镇乡要通报批评并责令返工重造,确保达到工程标准。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制度,按照“谁退耕、谁管护、谁受益”的要求,将补植补造质量与政策兑现挂钩,严格政策兑现,对补植验收合格的农户及时兑现补助粮款。对补植任务完不成的,暂停兑现,切实增强退耕农户补植补造的责任。三是搞好幼林抚育和林木管护工作,组织群众像管好自己的庄稼地一样管好退耕地,适时开展灌水、修枝和除草工作,防治病虫、鼠、兔害和森林火灾。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和护林人员的管理,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 (五)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政策不严格、管理不规范是造成退耕还林反弹的重要原因。要建立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追肥修剪等抚育工作,重视和着力解决生态移民、外出务工退耕户退耕还林抚育管护问题。进一步规范退耕还林作业设计、造林施工、检查验收、粮款兑现、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确权发证等管理环节。尤其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大监督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深入宣传并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不予兑现粮款。对滥采乱挖、破坏林木、随意复垦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严禁非法占用退耕地,确需占用的要严格审批程序,并做到占补平衡。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偷牧行为。要建立和完善后续产业开发机制,把退耕还林与生态移民、封山育林、舍饲圈养等相结合,抓住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补植补造和林业后续产业发展,提高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全面落实。能不能确保圆满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关键在明确责任。各县(区)党政“一把手”是本县(区)第一责任人,项目实施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切实抓好职责和任务的落实;林业部门要负责做好补植补造全过程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要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镇(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发改、财政、农牧、粮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硬任务不仅需要硬作风来落实,更需要硬措施来保证。各县(区)、各镇(乡)补植补造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不讲客观,不找借口,不摆困难。市委、政府还要成立督查验收领导小组,跟踪督办,还要明查暗访。补植补造任务完成后,各县(区)在镇(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严格验收,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推诿扯皮影响整体工作的、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的,都要追究相关责任。

中卫市退耕还林补植补造任务分配表
单位: 亩 镇(乡) 退耕还林涉及行政村数 退耕面积 补植补造面积 备注 全市合计 210 929769.3 282385.3 海原县 147 619296.4 202083.3 关桥乡 10 53481.8 1172 西安镇 9 42791.4 9620 史店乡 6 25427.7 4676.5 李旺镇 17 34433.6 9733.2 树台乡 8 50859.5 43700 贾塘乡 10 59826.6 19918.4 郑旗乡 6 26256.2 2283 海城镇 8 24705.8 13392.6 高崖乡 2 181.1 123.6 九彩乡 6 22896 3489.8 李俊乡 6 24749.5 94 关庄乡 4 19263.5 13533.5 红羊乡 12 46699.8 17857.6 曹洼乡 6 20315.5 11663.7 黑城镇 13 54503.8 1406.7 七营镇 14 54905.6 18373 甘城乡 10 48915.9 31045.7 南华山林场 9083.1 0 沙坡头区 35 161444.7 14346 兴仁镇 7 65270.8 5540 蒿川乡 10 66173.9 950 香山乡 8 19908.7 4340 永康镇 6 4965.3 2490 常乐镇 2 4691 980 迎水镇 2 435 46 中宁县 28 149028.2 65956 喊叫水乡 22 97675.5 53325 徐 套 乡 6 51352.7 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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