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属监狱、劳教所,市律师协会、局机关党委: 现将《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
2010年5月17日
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局党委决定,从2010年5月开始,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实践载体,按照省委“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突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这一主要内容,着力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推进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开展,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要求,从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明确主题,创新载体,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确保实效。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涌现一批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意识强、能力强、成效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涌现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到2012年,创建1-2个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示范点,推出2-3名模范践行“五个带头”要求、思想和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典型,积极争创省级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三、工作步骤
创先争优活动从现在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两个重大节点展开,分四个步骤进行。
1、广泛发动,周密部署(2010年5月中旬到5月底)。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5月底前召开动员会议,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把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纳入其中,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2、全面争创,强力推进(2010年6月到2011年“七一”前)。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强化推进举措,提高争创成效。2010年6月底前,每个党员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7月初,基层党组织要将实施方案和党员的具体打算以适当的形式公布;2010年“七一”前后,推荐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各单位要每季度分析活动开展情况,2011年6月底前,市局将对各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期间,重点抓实一项教育、开展五项行动。
抓实一项教育,即抓好党性教育。深化科学发展观学习,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积极开展“读好书、强素质”读书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向毛文国、徐文科、李益波、金时荣、胡贤林、周以国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上党课、讲党史,对广大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等活动,开展好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一次党性分析,并组织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
开展五项行动。(1)建功立业行动。大力推进基层“一线工作法”,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等党员积极投身全市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个年”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功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全市基础性、重点性项目建设、世博安保和文明城市创建等一线工作中开展法律服务,在一线工作中建功立业。(2)下访约访行动。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要切实抓好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重点访;广大党员要建立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排忧难解,充分发挥信访“第一防线”作用,扎实做好维护和谐稳定各项工作。(3)排忧解难行动。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搞好调查摸底,指导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帮助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大力推动民主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创新。(4)亲民惠民行动。公开对外承诺,集中办好一批便民惠民实事;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深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5)志愿服务行动。紧紧围绕“富民、育民、惠民、便民、健民、安民”六大民生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行动,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党员佩戴党徽、亮牌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大力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先锋号”等创建活动。
机关基层党组织还要围绕服务中心、改进作风、建设队伍,以“争当排头兵,创建服务型机关”为载体,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结对共建、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定期对话交流和在职党员参加居住社区“一人一岗”等制度,深入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切实改进作风,全面树立为民、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3、示范带动,晋档升级(2011年7月到2012年“七一”前)。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典型示范。紧紧围绕向建党90周年献礼,集中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事迹,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二是提升晋级。实行工作水平提升目标管理,列出提升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逐项进行落实,确保党组织“五个好”顺利实现、党员“五个带头”的比例有较大提高。三是集中整改。对党组织完成“五个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集中整改,对未达到“五个带头”要求的党员,指定优秀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促其提高。
4、认真总结、健全机制(2012年7月到十八大召开之前)。重点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整理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争创机制。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系统总结。全面总结活动成果、先进典型和工作中的好做法,主要是“六看”:看各阶段工作是否达标,看公开承诺事项是否落实,看各项重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进度,看党建基础是否进一步夯实,看广大党员精神面貌是否有新的转变,看人民群众对活动开展是否满意。二是组织评议。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满意率达不到80%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制定出下一步整改提升方案。三是完善机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四、工作方法
1、明确目标,公开承诺。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五个好”和“五个带头”目标,对照全局重点工作和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开展“对照目标差什么,立足岗位干什么,赶超目标怎么办”大讨论,逐一制定争创目标任务,实行“三定位一承诺一公开”制度,即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并通过公示栏、党员大会等形式,做出公开承诺,定期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开。
2、督导检查,适时点评。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对争创积极性低、工作表现差、群众威信低的党员,及时进行教育转化和引导。争取在评定“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中取得好成绩。
3、选树典型,进行表彰。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采取适当方式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2010年“七一”前后,将推出一批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2011年建党90周年和2012年“七一”前,局党委将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局党委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创先争优实际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市局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政治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2、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及群众参与,做到活动方案听取群众意见,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接受群众检验,由群众评判。
3、加强舆论引导。要在全体党员中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充分运用会议、网站、刊物、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掀起比学赶超高潮,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4、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强化督查考评。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创先争优活动流于形式。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考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活动总结、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白连军,葛岳军;联系电话:87190511;
电址邮箱:nbzrc@nbsf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