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中医医疗机构、上海中医药大学: 为切实做好本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事业长远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9号)精神,我局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发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把项目开展好,努力提高工作效果,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区、各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10〕9号)、《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09〕146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27号)的要求,为确保本市项目的组织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世博会召开为契机,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充分发挥上海中医药医疗、教育、科技、产业和文化等资源优势,以“服务世博、弘扬国粹、走进生活、惠及民生”为主题,通过组织中医药进校园、进楼宇、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中医药在认识生命、维护健康、防治疾病、养生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知识方法。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传媒手段,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加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医疗保健知识和科普文化需求。
(二)推动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队伍建设,拓展宣传普及渠道,探索构建宣传普及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能力。
(三)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认识与认同,宣传中医药方针政策和发展成果,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四)中医医院、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和中心卫生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
三、项目内容
(一)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1、发挥中医药学会科普分会作用,组织专家举行中医药科普讲座、撰写科普文章。
2、组织中医药工作者开展中医义诊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世博盛会的召开。
3、以“弘扬祖国医学,服务社区百姓”为宗旨,组织中医药大学志愿者下社区,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宣传中医药知识,服务大众。
4、将中医养生保健资源向旅游产品整合与转化,开展中医药旅游,体验中医养生之道。
(二)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1、加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草药百草园专业优势,向公众普及中医药文化历史、理念和知识。
2、各中医医疗机构开设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科学实用的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介绍中医药的基本知识,普及中医药防病治病方法和观念,使人们从中感受中医药文化氛围,接受中医药文化的熏陶。
3、开展“青少年中医文化体验日”活动,选择若干家中医医院,向青少年展示中医古籍、处方、中药材,体验激发青少年学习传统医学的兴趣。
(三)中医医院文化建设
1、开展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环境建设。利用多种载体,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在中医医院形成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扩大社会对医院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度。
2、开展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价值观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优化中医院的公众形象和品牌价值,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促进医院的整体行为和职工的个体行为始终坚持遵循和体现中医药文化。
(四)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
1、搭建宣传平台,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重要宣传媒体的合作,创新中医药科普宣传方法。
2、出版《中医药,让我们更健康》迎世博健康手册(中、英文版),在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免费发放点。
3、在《上海中医药报》开设世博专栏,宣传、展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中医药让我们更健康”的理念。
4、推广易经筋、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保健操,大力挖掘中医非药物治疗技法手法。
5、选拔、培养一批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提高中医药科普宣传的能力和水平。
四、项目时间
2010年5月-11月底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中医医疗机构、学会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宣传活动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要积极做好宣传准备工作,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更大的宣传效果。各相关部门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二)灵活多样,讲求实效。要认真贯彻宣传活动方案,从实际出发,注重传新宣传普及的方式方法,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要将宣传普及活动与当前世博会工作有机结合,以宣传普及来推动和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认真做好宣传普及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各级单位、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普及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并注重对宣传报道的引导和效果评价。同时,要突出宣传开展情况宣传报道的全程性和全方位性,既要保证宣传报导的数量,更要保证宣传报导的质量。
(四)做好宣传普及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进行总结,同时将集中宣传活动的影像资料制作成光盘,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市中医药发展办。在项目执行中期,我办将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我办将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在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
(五)联系方式
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姚玮莉22121621、22121635(传真)
电子邮箱:shzyyg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