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皇家斯卡特乐团、荷兰王国顿诺交响管乐团、比利时阿波罗LAO交响乐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0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以下乐团到江苏演出: 一、比利时皇家斯卡特乐团一行80人于2010年4月5日至10日; 二、荷兰王国顿诺交响管乐团一行85人,于2010年4月30日至5月8日; 三、比利时阿波罗LAO交响乐团一行65人,于2010年5月7日至14日。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