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确保2010年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阿委办〔2010〕3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增收,是今年我州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为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双15%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城乡居民增收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4%,达到3416元;力争增长15%以上,达到3526元以上。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达到15367元;力争增长15%,达到16066元。 (二)产业增收目标任务 种植业增收131元,责任单位:州农业局。 养殖业增收130元,责任单位:州畜牧兽医局。 林业增收40元,责任单位:州林业局。 工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经委。 运输业增收33元,责任单位:州运管处。 旅游业增收20元,责任单位:州旅游局。 农村市场增收13.6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劳务和社会保障(含建筑业)增收99元,责任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规划建设局。 国土资源增收47元,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扶贫开发增收5元,责任单位: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 转移性收入增加31元,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民政局。 二、确保城乡居民大幅度增收的措施 (一)确保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的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产业化经营助农增收。大力推进农产业基地建设;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积极支持龙头企业从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鼓励建立各类专合经济组织,引导企业与专合组织、农牧户建立双赢的利益连结机制、生产风险防范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是通过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助农增收。在稳定粮食的同时,大力发展优质高效蔬菜、水果、豆薯、中药材。重点抓好马铃薯、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五大特色农业基地,新建改造面积85万亩,综合产量达到110万吨以上。其中,蔬菜增收4840万元、特色水果增收3600万元、中药材增收620万元。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助农增收。牧区要继续推进现代畜牧产业示范,提高畜牧业生产综合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稳步提高牛羊出栏水平,提高商品率,增加牧民收入。半农半牧区重点建设优质生猪产业基地,优质禽兔基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养殖要求,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农牧结合区重点建设优质肉牛、肉羊产业基地和特种养殖基地;引进优质肉牛、肉羊品种,培育地方良种,提升个体生产能力;实施肉牛、肉羊适度规模养殖,推行山羊圈养、藏猪、藏鸡、阿坝蜜蜂生态养殖。 四是变革生产方式,增加科技含量助农增收。实施科技助农增收计划,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抓好良种引进培育推广,提高农畜产品品质,增加产品数量。强化动植物防疫监督,保障产品安全。畜牧业要实施种草养畜,在强化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发展草产业,着力推进设施养殖,逐步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养畜现状,发展现代畜牧业。种植业要以高半山为重点,立足土地资源相对丰富这一有利条件,着力优化种植品种,变革生产方式,以设施育苗措施为抓手,大力提高复种指数和单位面积产量;推进基地建设,培育高效、优质支柱产业。 五是狠抓农产品加工销售助农增收。要把特色农产品加工、销售作为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合经济组织在农畜产品加工、市场销售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坚持政府、协会、企业联手,积极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和保护,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 六是抓好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助农增收。以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灾后生态重建和森工行业产业发展为抓手,大力发展林产业。力争核桃增产400吨,增收640万元;花椒增产140吨,增收700万元;森林食品增产30吨,增收30万元;林药增产10吨,增收20万元。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将国家追加给我州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林果基地建设,实现恢复生态和农户增收;积极实施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程,对顺利完成补植补造的农户,每亩给予10元的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加快集体林改革,争取国家增加对集体公益林的补助。以上措施可增加农牧民人均收入165元左右。 七是大力发展工业,强化反哺能力助农增收。鼓励企业吸引当地农民就业,预计新增11户规模以上企业招收农民工1000人,实现增收1200万元。做好重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改扩能,扩大生产能力,新增农民就业岗们200个,实现增收180万元。 八是发展和规范农村运输业助农增收。大力扶持农牧民从事农村道路运输经营,各县运管部门提供上门服务,引导农牧民从事县内农村客、货运输,实现增收1765万元。强化农牧民从事道路运输业上岗培训教育,增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和农村运输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就业岗位,实现增收530万元。 九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开发农村服务市场助农增收。抓住“三百”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机遇,推动我州乡村旅游业发展,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加强指导、规范管理,扶持农村旅游服务业发展。大力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落实相关补助,提高农家店经营收入,拓展农牧民增收空间。实行“商审商付”,切实增加“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惠农政策补贴数量,促进农民增收。 十是加大发展劳务产业、完善服务援助体系助农增收。积极开发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岗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牧民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促增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促增收。落实我州因灾失地和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政策促增收。加大面向州内和州外两个市场的劳务转移输出力度,扩大转移输出规模促增收。督促州内从事建筑业的企业优先使用当地农民工,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力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促进农牧民增收。 十一是开展灾毁土地复垦、小流域、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助农增收。将1.53亿元灾毁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直补土地受损农户。继续申请中央分配的土地整理复垦资金2.17亿元。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874户,每户资金补助2.2万元;实施小流域治理60平方公里;全面启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项目110个,为农民提供工作岗位增加劳务性收入。 十二是落实惠农政策、稳定转移性收入助农增收。在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牧)还林(草)补贴、大骨节病区更换粮食专项补助、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维持2009年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确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重点优扶补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惠农政策。国家已将农村绝对贫困线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196元,未达到贫困线的补足到1196元,2010年继续积极争取生活救助资金。 (二)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的措施 一是增加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在完善、规范教师绩效工资兑现的基础上,启动执行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扩大企业生产,着力增加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发放春节加班补助。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扎实做好五大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新增城镇就业岗位5100个。 二是增加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进一步规范城市低保救助程序,深入推进分类施保和分类救助,提高救助水平。增强城市医疗救助能力,医疗救助资金基本与2009年持平。落实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补贴。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通过进一步落实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政策。加快兑付城镇居民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三是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发展壮大个体工商业,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个体工商户开放,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领域。广泛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努力扩大消费需求空间。力争全州个体工商户增长3%,达到14895户。恢复发展特色旅游业,打造新型旅游项目,努力增加旅游从业人员收入。培育现代物流业,鼓励运输企业集团化,发展专业物流业务。壮大商贸流通业,打造特色餐饮业,发展新型居民服务业,多方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在抓好天保工程主业的基础上,运用好林业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森工企业走多元化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多种经营途径,增强天保单位自身造血功能,破解森工企业职工增收难题。 四是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扎实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建设。2010年,对900户棚户区住房进行改造,新增廉租住房房源500套,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00户,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相对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全面启动实施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州委副书记陈贵华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白理成,副州长田晓丹、李川,州政府秘书长何飚为副组长的阿坝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领导小组,财政、民政、经委、人事、劳动保障、交通运管、农业、畜牧、旅游、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教育、商务、林业、水务、统计、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定居办、工商、阿坝统计调查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农牧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州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有力的增收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动真情、出实招、用实力、见实效,努力完成每项增收任务。各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加强统计监测,提高城乡居民增收统计水平。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各县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促进城镇居民增收领导小组及统计监测办公室,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统计监测要做到不重不漏地登记好住户的收支情况,着力提高城乡居民住户统计调查基础工作,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州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各县要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收入统计调查样本,提高样本的科学性,增强代表性。在调查样本集中的城镇、乡村要落实专人负责调查业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每季度末要深入调查户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全州13县960户农村住户和780户城镇居民住户的调查基础数据质量。各县务必按照《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阿委办发〔2009〕1号)及相关要求按时足额落实兑现调查户每月每户不低于60元、调查辅助员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调查补贴,充分调动调查户和调查员工作积极性,对因未落实或未完全落实调查户和辅助调查员记账补助而影响工作和数据质量的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督导,营造比赶氛围。州政府将按季下达增收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在“中国阿坝州”门户网站、阿坝日报和阿坝州电视台按季通报城乡居民增收情况,未完成季度目标任务的县要向州委、州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州、县将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分析,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县、各部门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附件:阿坝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2月28日 附件: 阿坝州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陈贵华州委副书记 副组长: 白理成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田晓丹州政府副州长 李川州政府副州长 何飚州政府秘书长 成员: 徐弟波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福安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旅游局局长 刘云建州政府副秘书长、州牧民定居办副主任 熊甫俊州经委主任 郝士昌州教育局局长 泽郎格西州民政局局长 单木真州财政局局长 蒲兴璋州人事局局长 张海清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福寿州规划建设局局长 俄基甲州水利局局长 龙刚州农业局局长 卢军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宏寿州林业局局长 赵泽祥州商务局局长 任真州统计局局长 何世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斯卫平州工商局局长 李学全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主任 肖贵立阿坝统计调查队队长 马兴明州交通局公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由州农业局牵头负责农牧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州财政局负责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