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年2月26日) 各设区市农业局: 近日,武汉市农业局检出海南一些地方豇豆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社会的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实现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切实加强我省蔬菜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针对生产流通中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要逐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产销对接与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等制度,确保我省蔬菜质量安全生产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品监管,指导农民科学用药 各地要认真执行《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要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在农药销售和使用关键季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要大力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资市场和田间地头,宣传科学使用农药知识,推广绿色植保技术,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三、实施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各地要以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作为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民切实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要督促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蔬菜抽查监测,保障广大群众消费安全 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加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努力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上市。一方面要督促、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经营户规范建立农产品购销记录台帐;另一方面要督促、指导经营户与供货商建立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对物流量大、集散性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派驻专业检测人员全面加强进场销售蔬菜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大抽检的密度和频次,重点对进场销售的豆类产品确保做到每批必检。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一律就地封存并予以销毁。 五、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专家解读、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形式,宣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一方面要欢迎和主动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质量安全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两会”将至,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加强信息宣传,搞好科技服务,强化质量监管,促进产销对接,确保我省蔬菜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保持蔬菜价格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