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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苏政复〔2010〕18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江苏段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苏水计〔2010〕21号)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省人民政府审核并原则同意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安徽、江苏两省水利部门组织编制的《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中涉及江苏部分的内容。望你厅加强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联系协调,依据规划大纲抓紧组织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确保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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