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反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意见的函》(建规城函〔2008〕017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公告如下: 建成区范围为:三环路以内中心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组团(北三环路以北至连霍高速区域)、东南部组团(宇通工业园,金岱工业园等)、须水组团、惠济新区(详见附图)。 建成区面积为310.0平方公里。 上街区建成区范围及面积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告。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反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意见的函》(建规城函〔2008〕017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公告如下: 建成区范围为:三环路以内中心城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组团(北三环路以北至连霍高速区域)、东南部组团(宇通工业园,金岱工业园等)、须水组团、惠济新区(详见附图)。 建成区面积为310.0平方公里。 上街区建成区范围及面积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