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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6号--3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颁发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经审查,决定批准浙江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复审换证(具体名单和业务范围详见附件),资质有效期至2013年5月底。 安全评价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如实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安全评价机构不断提高安全评价质量和专业能力,在事故预防中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附件:3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3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业务范围 (按申报时间排序) 序号 机构名称 认定业务范围 1 浙江泰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类:2 a,b,c 二类:6;14a,b,c;18a,b;19a,b,c 2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一类:2 a,b,c 二类:6 3 绍兴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一类:4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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