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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冀科外函[2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的通知 (冀科外函[2010]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 科技部现开始征集201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领会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文件可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下载),以及《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11年度专题项目组织推荐指南》(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把握专题项目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二、请各单位重点推荐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地方骨干企业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原则上推荐1项。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限额向科技部择优推荐3项。 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企业填写专题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并于3月15日前将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中文的双方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复印件(一份)、刻录建议书的光盘(一张)报省科技厅。 联系人: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高建锋0311-85815829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2011年度专题项目组织推荐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突出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特色,建立“有效发现、灵活引进、良好消化”的新机制,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推动自主创新,形成一批有影响的国际科技合作重大项目,使国际科技合作成为引领科技发展的一面旗帜,201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调动并发挥我驻外使领馆、部门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组织实施部门的作用,通过使馆推荐、部际协调机制、省部会商机制、咨询协调会等多种方式,拓宽项目产生渠道,建立“有效发现”重大项目的网络及机制。 二是根据国际科技合作特点及项目实施要求,围绕任务目标提出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和实施路线图,采取灵活多样的引进方式,加快立项程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探索立项后经费先垫付后拨款的方式,建立多渠道共同推进、多形式相互促进的“灵活引进”机制。 三是以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为目标,以企业为中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国际创新联盟,加快实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结合人才引进与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引进技术的“良好消化”。 二、支持重点 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核心,在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重点领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国际热点领域,提出国际科技合作的解决方案和路线图,采取灵活多样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大资金支持,形成一批有影响的重大专题项目,为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兴产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重点支持: 1、围绕转变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球热点问题等任务,以突破国家发展急需的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等为目标,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我国竞争力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2、紧密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在解决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等方面作用,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活动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以企业为中心,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整合各方在技术、产业、合作渠道等方面的资源,形成国际创新联盟,引进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着重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立项机制 建立目标设计、专家咨询、技术论证、政府决策的立项机制。围绕合作目标,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提出项目实施主体、参与单位、总体解决方案、实施路线图、经费概算等建议,填报项目建议书。我司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初选后,将召开战略评议会对项目建议进行战略评议,形成专题项目及项目承担单位建议。我司将根据战略评议建议确定专题项目申报清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组织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申请书,经专家技术论证及概算评议后提出立项建议。 跨年度实施项目将采取滚动支持的方式。每年度任务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项目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我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科技部将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决定项目继续实施,或进行调整,或终止实施。 四、申报要求 -- 专题项目一般要求由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申请项目经费预算一般不少于500万元/项。重大项目可超过1000万元。 -- 具有产业应用(前景)的项目必须有相关企业参加,联合提出专题项目建议,且应有1:1以上的企业配套投入; -- 以企业为主提出的专题项目建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研发部门(如研究院),或联合相关大学、科研院所等共同申报,且要求企业必须有1:2以上的企业配套投入; -- 不支持基本建设、纯设备采购项目,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开发或市场推广项目。 五、组织推荐方式 由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或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组织有关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专题项目建议,填写201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建议书。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或单位审核盖章汇总后,将推荐函及建议书报送至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附件2: 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专题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合作国别 经费概算 万元 申请专项经费 万元 自筹经费及来源 万元 中方申报单位 1 单位性质 2 单位性质 3 单位性质 4 单位性质 中方项目 负责人 姓名 所在单位 手机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职称 职务 外方单位 1 2 3 4 必要性 (限200字以内) (国际合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对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作用,以及对于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解决关键核心问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 主要目标 (限200字以内) (拟取得的合作研究成果、技术突破和创新,拟引进和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等) 完成目标的总体解决方案 (限400字以内) (完成目标的已具备的条件、中外双方相关技术状况、合作基础、合作条件。完成目标的具体解决方案,需引进的技术、设备或人才,合作研发主要内容,合作方式,以及资金、人力、设备、技术、政策等资源条件需求,企业参与度,产学研方案等) 项目实施 路线图 (限400字以内) (完成目标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包括任务分配、资源分配、完成方式、时间节点、技术指标、考核要求等)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意见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我部门将认真履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中组织(推荐)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编写说明 1.“自筹经费及来源”栏:须从“其它财政拨款(含部门、地方匹配)、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其他资金”中选择自筹经费来源并写明具体配套额度,否则填无。 2.“项目承担单位”栏:若多于4个,可再自行添加;“单位性质”栏,须从“事业型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其它事业单位、转制型企业、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企业”中选择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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