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根据本要点抓紧制定本区县和部门2010年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经过2009年的生育秩序专项治理和完善长效机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稳步向好的发展趋势。2010年是“十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的关键一年,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现提出2010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一、基本思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巩固生育秩序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主线,以强基固本为着力点,深化综合改革,积极创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宣传教育重在人口文化建设,优质服务重在提质提速,政策推动重在兑现落实,群众自治重在实效规范,依法管理重在巩固完善,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信息质量,强化经费投入和管理,强化队伍和机关建设,努力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为实施“四个四”发展战略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省下达为准),各项统计指标质量更加真实可靠,人财保障更加有力,在全省排名升位上台阶。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1.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着力解决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结合泸州发展规划,主动加强与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重点抓好人口发展功能分区和相关配套政策研究。
3.认真贯彻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和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有关的文件、政策、措施,开展综合改革工作试点,为争创全省综合改革模范市打下基础。
(二)以奖扶政策的落实为重点,深入拓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深度和影响力
1.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确保不漏、不错,奖金发放到位;按照最高标准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一步提高发放率;着力抓好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优惠政策的落实;按照《关于建立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制度的通知》(泸委办〔2009〕84号)的要求,切实抓好节育奖励制度的落实;协调好有关部门,抓好《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泸委办〔2009〕83号)的贯彻落实。
2.加强国家、省、市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统一印发宣传资料,入户率达到100%,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3.加强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年内开展一次专项督查。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利益导向配套政策。
4.继续加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评选10个“三结合”帮扶示范基地,确保完成帮扶任务。
(三)以人口文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人口文化品牌
1.加强人口文化“十、百、千”工程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具有领先水平的人口文化精品、亮点工程,开展新型人口文化示范基地的检查评估,发挥示范作用。
2.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深化“新农村、新家庭、新农民”创建活动,组织和筹备好重大节日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组织开展泸州首届人口论坛和人口新闻奖评选。
4.全面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动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查处“两非”等措施的落实,进一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5.推进人口早期教育的试点,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四)以优质服务的提质提速为重点,加快建设满足育龄群众需要的服务体系
1.继续深化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创建活动,在已有3个省优县(区)的基础上,再创2个省优县(区),国优1-2个县(区)。
2.积极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在1-2个县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3.加快推进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按进度完成中央投资和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4.加快避孕药具标准化建设,年内力争实现100%的县(区)药具管理标准化建设达标,50%的乡镇实现标准化建设达标,进一步提高药具发放覆盖率。
(五)以群众自治的规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工作的基层民主管理机制
1.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在全市培育10个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适时召开全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现场会。
2.进一步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协会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3.继续开展创建无计划外生育多孩乡(镇),无计划外生育村和计划生育光荣户活动。
(六)以依法管理的巩固为重点,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1.认真贯彻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完善依法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召开行政案卷评议会,评选10个依法管理示范乡镇。加强执法检查,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无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2.加强对后进乡镇的督查和指导,切实抓好人口计生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严肃治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防止违法生育反弹。
3.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加强人口计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信访规范化管理。
(七)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1.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市《意见》,抓好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全面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与重点地方签订区域协作协议,抓好协议的落实。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
(八)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积极推进人口信息的交流和利用
1.认真配合抓好人口普查,结合全国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继续完善WIS系统基础信息,进行针对性的信息清理、核对、修正,提高数据质量。
2.完成全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交换质量和效率。
4.切实加强对省控监测点工作的指导,确保省控监测点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九)切实强化经费投入管理,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
1.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在上年的基础上按要求增加预算标准,并投入到位,及时保证各项事业费支出所需。
2.切实抓好社会抚养费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按规定统好、管好、用好市级统筹资金。
(十)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
1.积极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市、区县、乡镇、村计划生育人员参加全国计划生育助理咨询员和咨询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制定并实施我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建设规划。
2.抓住机构改革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强化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进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等工作。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和政风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