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较快发展,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会议、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精神,现下达2010年银川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银川是以发展内陆型经济为主的城市,经济发展在一段时期内仍将主要依赖于投资推动。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抓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一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是投资增长的基础和保障,抓住了重点项目,就抓住了全年投资工作的关键。要加强与重点项目单位的联系,主动做好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二要狠抓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弥补我市建设资金不足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招商方式,扩大招商成果,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落得下、早建成。三要抓好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要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相关规定,维护项目建设秩序,促进投资和项目工作健康发展。市发改委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稽查检查,确保中央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执行好、管理好、实施好。 二、多措并举,努力破解资金难题。 一是要把握历史机遇,全力争取中央投资。今年是国家实施两年4万亿投资计划的第二年,投资方向将继续向中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投资领域将继续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继续支持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并将适当减免民族自治地方和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负担,再次提高中西部廉租住房中央补助标准。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找准突破口,提早准备好更多的后续项目,加快申报,争取中央投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各级各部门要协助项目单位做好与银行的沟通与合作工作,研究解决项目与资金对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有发展潜力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同时,要千方百计推进企业发行债券、企业上市等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积极促进民间投资,努力扩大民间投资的新途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家未明令禁止的领域,促进民间投资加快增长。三是要积极组织力量,向上争取国债等补助资金。只要是国债支持的项目,都要尽力争取。 三、加强考核,确保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全面完成。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要确保全区经济增长“保10争11”的发展目标,投资增长必须按30%以上落实,为此,自治区下达银川市2010年投资任务640亿元。本通知下达的分解目标,是市委、政府依据当前发展形势确定的,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所必需的,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坚定信心,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分解任务纳入2010年考核目标,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严格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得到落实,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附表:银川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一日 银川市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 县(市)区 部门或单位 2009年基数 2010年下达任务 完成数 (亿元) 比上年增幅 % 任务数 (亿元) 增幅 % 兴庆区 41.51 持平 56 35 金凤区 54.58 10.2 72 32 西夏区 44.88 24.8 58 30 贺兰县 32.83 39.4 45 37 永宁县 40.47 34.5 54.6 35 灵武市 261.34 53 365 39.7 工信局 (工业投入) 220 22.2 280 27 住房保障局 (房地产开发) 99.6 26.7 120 20.5 招商局 370.6 43.3 400 8 开发区管委会 31.5 38.1 50 58.8 市宁东管委会 250 26.2 280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