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10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安监办〔2010〕1号) 各市州安监局: 现将《湖南省2010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2010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精神,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各项措施,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是: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2009年下降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10%,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5%,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坚决实现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1)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切实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常态机制。
(2)认真抓好非煤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工作,整合关闭一批隐患严重的小型矿山企业。用好国家、省两级尾矿库隐患治理专项资金,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扎实推进危、险、病库治理。
(3)制定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推动各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加快化工企业入园区建设的步伐。认真抓好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环节的隐患整治,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
(4)深入治理烟花爆竹企业“四超两改” (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超存储、改变工房用途、改变许可范围),加快推进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生产。
(5)尽快启动作业场所有毒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规范化管理。
(6)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六条断然措施,全面排查治理瓦斯、水害等重大隐患,切实加强突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坚决把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集中治理工作抓到位。
(7)督促协调相关部门继续抓好火工产品非法违规经营、储存、使用的整治,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
(8)督促协调相关部门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治理超载超限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
(9)督促协调相关部门以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等为重点,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
(10)督促协调相关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对铁路、民航、电力等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支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向深入。
二、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
(11)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的要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或抗拒安全执法等5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在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的作用,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反面典型。
(12)全面开展计划执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一般企业每年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
(13)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高执法效率,突出重点单位、环节、部位、时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
(14)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取得行政许可后管理滑坡,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责令停产整改或提请关闭,并及时依法吊销相关行政许可证。
(15)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报送、举报核查、事故调查处理等行政行为,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安全发展氛围
(16)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安全生产“第一课”教育,组织编写“三课”讲座资料,建立“三课”教育常态机制,切实加强考核检查,保证“三课”教育成效。
(17)认真组织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8)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支持湖南安全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发展职业安全技术教育,为高危行业输送安全技术专业人才。
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狠抓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以及矿产资源调节基金安排资金,专项用于重大隐患治理。按规定比例从工伤保险费中提取费用,统筹用于工伤预防工作。探索推广安全责任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监管机构所必须的交通、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监管工作装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投入。
(20)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完善示范创建对口帮扶和动态管理制度,将创建试点活动逐步向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延伸,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诚信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2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在全省高危行业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等班组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强化现场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2)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六大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制度,全面摸清底数,分级完善台账,建立涉危企业信息查询、执法监管、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电子档案等六大业务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23)大力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筹建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积极推广运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在非煤矿山强制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尾矿库在线监控和干式堆排等安全技术措施;在化工企业推行联锁自控技术和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技术;在加油站推行HAN隔阻防爆技术;在烟花爆竹行业推行机械化生产和新型安全烟火药;在道路运输试点动态监管,重点监控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
五、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4)依托现有大型企业救援队伍,着力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尽快启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指挥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非煤矿山救援队伍和邵阳、娄底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充实长沙、白沙、资兴、海利、株洲救援基地的装备。支持市州、重点县市区加快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尽快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危险行业和区域的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25)制定全省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审查与备案工作,重点抓好中央在湘企业、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重点项目工程和部分高危企业的预案审查与备案,大力开展应急宣传。
(26)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全省矿山救援技术竞赛,选拔队员参加全国第八届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竞赛,提高部门、行业协同救援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重大险情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六、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27)按照“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瞒报事故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8)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29)严格落实各级地方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促进执法监管责任的落实。
(30)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逐级分解事故控制指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严格奖惩兑现,每年在地方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通报“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名单。
(3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科学有效”的要求,严肃查处各类事故责任,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七、完善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齐抓共管合力
(32)把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督促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出台配套实施办法,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收到实效。抓紧修订颁布实施《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启动制订《湖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前期工作,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
(33)按照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要求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紧制定“十二五”规划,把安全生产继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布局,明确奋斗目标、主要指标和政策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进展,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安全发展部省共建。
(34)加强安全生产政策研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设备、瓦斯抽采利用的税收政策,落实“以奖代补”措施,深入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尾矿库和采空区治理工作。
(35)建立健全安委会议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约谈、事故和隐患举报等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尾矿库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查处等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工作合力。
八、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36)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争当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主题活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下级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要书面征求上级安监部门意见”措施,着力强化系统功能,增强工作执行力;关心爱护一线安监干部,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37)选拔一批专业人员充实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在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单位,特别是乡镇,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完善监管干部轮训制度,加强对政府负责人、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敢抓敢管的执法队伍。
(3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九条纪律”、党政领导干部“八个不准”和监管执法“五条规定”,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执法监督,着力规范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大力弘扬新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