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0〕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巴彦淖尔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巴彦淖尔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全面实现2010年工业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2009年,我市保增长和调结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量不足、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产品附加值低和产业链条短等深层次矛盾仍然突出。各地各部门要对当前工业面临的发展形势有正确的判断,决不能把简单地把工业增速回升等同于工业经济运行的根本性改观。要有力保障我市工业经济健康运行,就必须明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牢固树立保企业就是保生产力、保民生、保稳定的理念。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的健康运行。
二、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实施方式
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转变方式、提升水平”为主线,以解决企业在融资、发展环境、市场开拓、扭亏增盈、自主创新、两化融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㈡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努力把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持续影响降到最低限度。积极促进优势企业增强素质,提高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储备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困难企业促进产品升级,实现扭亏增盈。同时,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创新发展思路、改善投资环境,努力实现保增长、保运行、保稳定目标,确保2010年工业目标的全面完成。
㈢实施方式。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有关精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成立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方案,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通过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加强宣传,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重点
㈠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倾力打造阳光政务,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建设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效能建设,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强化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程序,切实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尽心服务。二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依法维护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进一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营造更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推进诚信机关建设,以首问必答、有诺必践、跟踪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企业,提高政府公信力,实行企业工作一周内办理制度,增强和提高政府有效管理企业事务的能力和质量。
㈡加强运行调控,保障煤电油运供应。
一是密切关注区内外经济形势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发布各类产业政策信息,使广大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产业走向,引导企业向节能、精深加工方向发展。二是继续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做好旬调度、月分析、季总结、年通报各项工作,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要素供求情况。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出现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以企业减亏、扭亏、增盈为重点,积极推进企业管理创新。三是要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重点企业上报铁路货运要求,提前落实铁路运输计划,降低运输成本。要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搞好电力需求管理,积极争取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范围,力争更多企业享受电力政策优惠。要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对企业煤电油运需求,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㈢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对出台的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扶持、涉企优惠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完善。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本级出台的优惠政策,继续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减免困难企业相关税费,为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对形势的跟踪研究,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实施“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和特色产业。二是推行以奖带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工业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和研究中心建设。鼓励企业节能技改和发展循环经济。三是用好国家和自治区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加强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四是积极研究出台新扶持政策。制定完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开发重大新产品、创新重大技术、布局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作用。
㈣努力缓解企业发展资金制约矛盾。
一是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服务。二是要搭建银企洽谈平台。分行业、多层次地组织召开驻市金融部门和市重点服务企业参加的银企洽谈会,就企业信贷需求与金融部门对接,力保重点服务企业不停产、重点建设项目不停工。三是要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引导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引导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引导因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利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五是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巴彦淖尔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担保金规模,对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实施风险补偿机制,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六是优先保证重点服务企业的资金需求。对资金链存在断裂风险的骨干企业,多渠道、多方式解决资金问题。各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担保要向重点服务企业倾斜。
㈤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市场。
一是要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引导企业根据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变化,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并采取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要组织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提高产销率。二是扩大本地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市政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工业产品。三是支持企业开展营销宣传。鼓励面粉、肉制品、植物油、番茄、纺织、炒货等行业、企业扩大品牌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使本地消费群体形成使用当地品牌产品的习惯。四是推动“家电下乡”政策继续实施,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完善农村流通网络。
㈥搞好企业项目建设协调服务。
重点推进145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盘子的13个项目,要加强领导,集中调度,全程跟踪协调。要按照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下功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障碍问题,促使其早日完工发挥效益。通过努力,要确保全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实现。
㈦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一是着力推进本地区企业间的协作。以煤化工产业链、钢铁产业链、有色金属产业链、PVC产业链、高耗能与电力产业链之间的合作为重点,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协作机制,形成相互依托、共享市场、共抗风险、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整体竞争能力。鼓励、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帮助企业与内蒙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㈧加强对企业发展的规划引导。
改革创新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对农畜产品加工业、矿山及冶金、化工、电力四大支柱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制造、非资源性产业等新兴产业,出台各项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方向,调整产品结构,鼓励企业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成立“巴彦淖尔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完善市本级及各旗县区减轻企业负担管理部门、执收执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三级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对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已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已明确免收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停止征收,不得再变换名目征收,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拒绝执行为企业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掌握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及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严肃查处对落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实行“三乱”案件举报制度,执收执罚部门对本部门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限期纠正,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对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及时退还企业,对情节严重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一是鼓励各旗县区开展创业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全民创业。二是支持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三是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工作。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各级政府要把大量安置返乡农民工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企业,搞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举办不同层次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吸引农民工就地转移。
四、具体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注重调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千方百计为企业搞好服务,积极主动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㈡建立服务制度。
确定33户企业为市重点服务企业,每个重点服务企业都要有1名政府或职能部门的领导负责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每月定期向本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报告情况。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搞好服务,要系统总结本单位立足职能推动企业发展的制度措施,特别是要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巩固和推广,不断完善服务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㈢创新服务方式。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企业的个性问题,要通过现场办公等方式及时解决。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联合办公方式给予一次性解决。对行业共性问题,要通过市长办公会集中进行解决。同时,要设立企业服务热线,免费组织企业家培训、提供决策服务,创新服务方法,拓展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㈣严格监督检查。
严禁以服务企业为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建立企业服务年工作督办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会议,切实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了解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㈤加强舆论引导。
要组织各级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对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要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市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