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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毛拉洞南改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价价管[2010]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毛拉洞南改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0]79号) 海南电网公司,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电公司: 毛拉洞南改梯级水电站涉及防洪、灌溉、发电和城镇供水,并于2006年4月发电。根据开发建设水电站的投资成本情况,以及我省现行小水电上网电价政策,经研究,核定毛拉洞南改梯级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9元/千瓦时。实行峰谷分时上网电价有关事宜按我局《关于我省小水电上网核算电价的通知》(琼计价格〔2001〕151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201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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