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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免费复明手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亮睛工程项目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免费复明手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琼言爱亮睛项目办[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免费复明手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亮睛工程项目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琼言爱亮睛项目办〔2010〕1号) 各市县项目办、各手术治疗点项目办、各相关医院: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 免费复明手术项目行动方案》(琼厅字〔2009〕18号)及《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 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近期将完成项目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估工作拟于2010年3月开始,市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市县项目办要及时做好迎接项目评估的准备工作。 二、在前期工作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接受手术的患者,各市县项目办必须尽快再次组织筛查、上送,具体手术日期请与相应手术治疗点项目办协商安排。 三、香港亮睛工程基金将派出专家随同评估小组对患者提供义诊、复诊和筛查,各市县项目办要积极配合和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为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要求各市县选派到手术治疗点跟班学习的学员和调派支援三亚手术治疗点工作的护理人员,于2010年3月1日按时返回原手术治疗点报到,协助完成评估及后期手术治疗点各项医疗工作。 省项目评估验收小组:冯慧瑜 电话:6682 5759 、15008987159 传真:6682 5759 省项目办:陈雄梅 电话:6530 9530、13876931956 传真:6538 8362 附件: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项目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海南省实施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免费复明手术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无白内障盲省(亮睛工程)项目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省无白内障盲市(县)验收工作方案(琼言爱-亮睛项目办〔2009〕31号)》,拟在3个月时间内全省随机抽查80-100个行政村(含街道居委会,下同),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每个行政村指定3名工作人员协助评估小组开展工作(需提前提供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 第一天工作内容: 评估小组与市县项目办进行工作对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确定评估行政村名单。 ①村委会负责向评估小组工作人员提供该村当地50岁以上村民的人口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评估小组负责核实。 ②村委会负责提供合适的筛查、义诊场地(例如村委会办公室)。 ③评估小组完成筛查、义诊设备安装和各种准备工作。 第二、三天工作内容: ①开展实地评估工作。从每个行政村提供的人口资料中随机抽查50-60人(25-30户,入户检查)。 ②开展义诊、复诊和筛查工作。由村委会协助人员负责召集有眼疾的患者到指定场地,由评估验收小组医护人员为群众义诊、复诊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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