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10〕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号)有关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本行政机关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总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反映信息公开队伍、基础设施、服务渠道建设情况,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要重点反映抗震救灾捐赠物资及资金、重建项目规划和实施等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协调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本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在指导本地区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好年度报告编制的同时,认真组织编制和公开本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和指导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级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表,指导有关地区和部门规范填写,并对收集的数据认真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年度报告编制的重要依据。同时,认真做好年报编制的审核把关,重点做好数据的统计核实和相关保密审查,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泸州市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见附件)填报要求,认真收集汇总本地本部门数据并按时上报。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商请各级法院并协调各级监察、保密、法制、档案、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共同做好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监察、保密部门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督、保密审查;政府新闻办要对全年各类新闻发布会进行统计汇总;政府法制办要对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档案局要将行政机关利用同级档案馆进行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情况以及向公众提供纸质和电子资料查询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
三、依法按期发布年度报告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规范年报编制内容,基本格式可参照《四川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www.sc.gov.cn)。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于2010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要在本行政机关网站的显著位置上公开,没有开通网站的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乡镇政府的年度报告要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向所辖村社群众公开。各区县、各部门年度报告的公开情况将纳入2010年度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内容。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在3月2日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科(联系人:向春雷,联系电话:3115719)。
附件:1. 2009年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2. 2009年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9年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含新增和变更)数量(单位:条)
其
中
概况信息数量(单位:条)
计划总结信息数量(单位:条)
法规公文信息数量(单位:条)
工作动态信息数量(单位:条)
人事信息数量(单位:条)
财政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中
本年度已办结申请件的数量(单位:件)
结转下年度办理数量(单位:件)
申请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数量(单位:件)
信函申请数量(单位:件)
网络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他形式申请数量(单位:件)
申请涉及
的主要内
容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教育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他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办理
情况
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部分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不予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其
中
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单位:件)
信息不存在(单位:件)
非本机关信息(单位:件)
其他原因(单位:件)
全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减免费用金额(单位:元)
载 体 建 设 情 况
政 府
网 站
全区、县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
中
通过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量(单位:条)
县级部门网站公开数量(单位:条)
政务服
务中心
查阅点数量(单位:个)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单位:人次)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档案馆
查阅点数量(单位:个)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单位:人次)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图书馆
查阅点(单位:个)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单位:人次)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新闻发
布 会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数量(单位:次)
其他载体
行 政 复 议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中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量(单位:件)
纠错数量(单位:件)
行 政 诉 讼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状数量(单位: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涉及的部门(前五位)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数量(单位:件)
其
中
行政机关胜诉的数量(单位:件)
行政机关败诉的数量(单位:件)
其他数量(单位:件)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信 息 公 开 情 况
公开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中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单位: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单位:条)
公 开
的形式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量(单位:条)
全区(县)政府网站开设灾后恢复重建专栏数量(单位:个)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数量(单位:条)
其他公开途径及公开数量
公 开
的内容
政策规划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项目招投标等建设实施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资金项目分配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损赠物资和资金使用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信息统计时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表格中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指各级政府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部门网站”指各级部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政府网站”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3.区、县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部门信息。
附件2:
2009年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含新增和变更)数量(单位:条)
其 中
概况信息数量(单位:条)
计划总结信息数量(单位:条)
法规公文信息数量(单位:条)
工作动态信息数量(单位:条)
人事信息数量(单位:条)
财政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中
本年度办结数量(单位:件)
结转下年度办理数量(单位:件)
申请方式
现场书面申请数量(单位:件)
信函申请数量(单位:件)
网络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他形式申请数量(单位:件)
申请涉及
的 主 要
内 容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教育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他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办理
情况
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部分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不予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其
中
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单位:件)
信息不存在(单位:件)
非本机关信息(单位:件)
其他原因(单位:件)
全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减免费用金额(单位:元)
载 体 建 设 情 况
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部门网站是否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访问量(单位:人次)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数量(单位:次)
其他公开载体建设
和使用情况
行 政 复 议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其
中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量(单位:件)
纠错数量(单位:件)
行 政 诉 讼 情 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状的数量(单位:件)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数量(单位:件)
其
中
行政机关胜诉的数量(单位:件)
行政机关败诉的数量(单位:件)
其他数量(单位:件)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信 息 公 开 情 况
公开灾后恢复重建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
中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单位: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单位:条)
公
开
的
形
式
通过部门网站公开数量(单位:条)
是否在部门网站开设灾后恢复重建专栏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数量(单位:条)
其他公开的途径和数量(单位:条)
公
开
的
内
容
政策规划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项目招投标等建设实施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资金项目分配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损赠物资和资金使用类信息数量(单位:条)
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填表说明:
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信息统计时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表格中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指各级政府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部门网站”指各级部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