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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淄安监字[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的通知 (淄安监字〔2010〕23号) 局机关各科处室,安监支队,救援中心: 现将《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与《贯彻实施淄政发〔2010〕1号文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方案》(鲁安监发〔2010〕8号)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1、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抓住这次市、县(市、区)政府机构调整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编办汇报,争取对基层安监机构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加强职能建设,使每一个市、县(市、区)安监力量尽可能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牵头单位:办公室 2、加强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坚持重心下移,推行网格化安全监管,将网格化管理向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延伸,对网格内的所有高危企业,建立起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逐个企业落实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主管和监管职责,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监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3、加强企业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重点抓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负责人依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单位:信装科 4、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基础工作。 牵头单位:各科处室 5、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在继续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机械、轻工、纺织等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商贸、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安监一科、安监二科、危化处 6、开展“四个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企业,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和“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先进单位,引导各级政府和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7、开展保“两节、两会”集中行动。第一季度,针对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大幅度增多,各类事故易发的特点,全面排查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8、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第二季度,以组织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在全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专家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重点设施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集中行动;组织现场安全讲解小分队,深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开展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9、开展夏季汛期防范自然灾害事故集中行动。第三季度,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多雨特点,做好以防汛、防洪、防矿山透水淹井、防尾矿库垮坝、防采空区塌陷、防雷电、防高温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一科、二科、危化处 10、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第四季度,针对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全面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麻痹松懈思想。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11、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抓好采空区专项整治,在摸清危及安全的地下矿山采空区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稳定性评估,确定危险程度等级,建立隐患数据库,针对采空区的不同情况,督促企业分别采取充填、强制放顶和实时监控等措施。做好防治水工作,汛期到来之前,对全省26个地下水丰富的矿山,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对全省61家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进行诊断式检查。加强提升系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一次提升超过10人罐笼的检查频次,凡是检测发现安全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推广先进适用新产品,地下开采矿山要配备井下小灵通或加大固定电话设置密度,增加井下高音喇叭的警示功能等,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要抓好数字化矿山建设,提高动态远程监控能力。 牵头单位:安监一科 12、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力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年底,完成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加快化工产业布局规划,引导和支持化工企业有计划地迁入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职责,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尤其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规范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对中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健全机构、完善规章制度、改进工艺装备。 牵头单位:危化处 13、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工作,在基本满足市场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压缩零售网点数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督促企业对照新规范,认真开展整顿、规范和提升工作。选择部分企业开展机械化应用试点,提高烟花爆竹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驻厂安全督导员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现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级安监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利用摩尔探测仪,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14、进一步加强工商贸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冶金行业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加强对高炉、煤气柜、加压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要督促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安监二科 15、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建立“两支队伍、三项制度、四大体系”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我省职业安全健康建设,重点抓好国家总局23、27号令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的宣传发动和职业危害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石英砂、粉尘及有毒物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办公室 16、推动各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按照“行业管理、各负其责,分级监管、属地负责,综合监管、整体推进”的原则,推进煤矿、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17、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事前预防、过程严查、事故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公路路面巡查管控等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山东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受省政府委托组织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认真做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各市做好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强化落实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牵头单位:安监三科 18、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和《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逐步完善我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同时,发挥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分支委员会的作用,加快制定一批急需的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信装科 19、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市、区)和乡镇执法队伍作用,省监察总队的工作重点由过去的以指导为主向指导与执法并重转变,各市执法支队要侧重执法,深入生产现场,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要制定执法工作计划,适时组织专项执法监察和重点执法监察。要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确保办案质量。 牵头单位:信装科,安监支队 20、进一步加快基层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狠抓基层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执法比武和执法文书点评活动。省局将继续举办法理应用和执法技术等专题学习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牵头单位:安监支队 21、抓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工作。加快编制《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既要有前瞻性、创新性,又要立足当前,贴近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牵头单位:信装科 22、深化“科技兴安”工作。加快编制《山东省安全生产“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立项、成果评审和推广应用等工作,努力在“科技兴安”方面有所突破。 牵头单位:信装科 23、推进安全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安全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推进安全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安全可靠的先进装备和先进技术,提供更为优良的安全技术服务,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各科处室 2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结合国家总局“金安工程”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加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网络台帐,今年上半年完成地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下半年向冶金、建材等企业延伸。通过网络台帐,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动态监管。利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实现执法监察工作信息化和动态化监管。 牵头单位:救援中心 25、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和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的实施,突出抓好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的监督指导力度,发挥好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坚持考培分离,确保培训质量。 牵头单位:信装科 2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抓好国家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省、市两级要全面开展预案备案工作。同时,加强和规范预案演练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每年至少演练一次。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和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13个省级区域性专业应急救援中心作用,为周边企业积极开展预防性检查和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救援中心 27、加强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重点治理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审查认证、执法检查、事故处理、中介机构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机关党总支 28、加强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结合“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启用,进一步规范人民来信来访和举报查处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良好的安监形象。 牵头单位:机关党总支 29、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既要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又要学习相关业务,尤其是学习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理解、掌握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年内,省局组织实施专业培训项目。 牵头单位:机关党总支 30、支持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关心和体贴基层安监执法人员,在政治上爱护,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调动和保护安监执法人员严格监管、干事创业、热情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基层安监部门勇于探索、扎实工作,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促进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牵头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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