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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顺县58省道(西山岗)至筱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浙发改函[2010]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泰顺县58省道(西山岗)至筱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57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泰顺县58省道(西山岗)至筱村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377号)及泰顺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筱村现有公路与新58省道连接线等级低、线型差、里程长,部分过镇路段街道化问题突出,已不能适应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该项目的建设使筱村及其周边乡镇与干线公路网直接连接,提高了道路等级,有利于发挥新58省道干线公路功能,改善欠发达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欠发达地区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已列入2009年省公路、水运投资计划,符合《泰顺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10)》。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西山岗,与58省道相接,经下垟村、坑底、东垟,终点为筱村镇,与司(前)至筱(村)公路终点相接。路线全长约15公里,其中隧道约1950米/1座。 项目按原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标准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40公里/小时,具体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路基宽10.0米,隧道净宽9.5米,净空高5.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1.02亿元,其余资金由泰顺县财政出资解决。项目由泰顺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四、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施工、监理以及重要材料和设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的措施。做好全线特别是隧道、桥梁结构物、高边坡的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优化施工和项目运行安全设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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