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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0年10件民生实事已经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决定,2010年10件民生实事由徐力群市长总负责,吴汉宝常务副市长督促协调,其他各位副市长分工负责。为确保按期高质量落实各项民生实事,根据“五定”工作责任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抓住国家及自治区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机遇,建立沙坡头区自治区级、海原县国家级和中宁县市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家补助2949万元,自治区补助2478万元,市财政投入992万元,县财政投入1134万元(中宁县902万元、海原县232万元),解决农村人口养老保险问题。 责任领导:吴汉宝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单位:中宁县人民政府、海原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责任人:韩秉文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2月底前争取两县一区分别纳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获得批复;组织实施好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资金。3、市财政局负责足额筹集沙坡头区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市级配套经费。4、中宁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实施好本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扩大特重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对住院费用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特重大病患者,按相应比例进行救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大病患者按总费用的20-30%救助;对没有享受住院医疗救助的大病患者的门诊治疗给予500-2000元救助。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助,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大病医疗救助体系。 责任领导:马世军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马自祥、韩秉文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民政局负责于2010年2月底前重新修订《特重大病医疗救助办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2、市民政局负责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对提出救助申请的特重大病患者确定救助标准,及时发放救助金。3、市民政局定期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对患特重大病的城镇居民,界定救助标准。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会,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发放救助金。 三、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普通高中与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基本相当。对沙坡头区高中阶段教育困难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学杂费。新建中卫六中、八小,彻底解决市区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 责任领导:霍健明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葛生玉 完成时限:2010年9月底前 责任分解: 1、2月底前完成生源及各高中学校容量测算,下达2010年各县(区)、学校招生任务。2、7月底前组织招生考试,完成招生任务。3、9月底前完成各项指标测算及自评,将自评结果报市人民政府。 四、开放使用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和文体娱乐馆。确保五馆建成竣工,并完成五馆设施配置和布展工程,年内开放使用。 责任领导:王君兰 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市规划管理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范学灵、巫磊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由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负责,于10月1日前完成体育馆布展等各项工作,正式开放使用体育馆;10月底前建成市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12月底前完成布展并开放使用。2、由市规划管理局负责,于11月30日前建成市文体娱乐馆,12月31日前开放使用。 五、建设城镇居民保障住房和农民新居、整治城乡环境。2009年开工建设的廉租住房今年上半年全部入住;建成廉租房1125套6.36万平方米、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400套12万平方米。积极推广轻钢结构抗震房示范点建设,新建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7个,改造农村土坯房5000户。新建农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1000户。大力实施以农房改造、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大工程,新建新区体育路、利民路、三合路等3条城市道路,改造老城区中山街、文昌街、应理北街等6条街道,改造建设城市道路10公里,规划建设市区停车场,加大对老城区的保洁力度,使老城区与新城一样干净;农村实行垃圾集中转清运,乡镇干道实行保洁,农户庄点集中整治“脏乱破”,彻底改善城乡环境景观与卫生状况。 责任领导:马世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沙坡头区各镇(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施润云、巫磊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6月30日前建成黄河花园二期7幢324套3.4万平方米、众一·山水14幢532套4.6万平方米、新墩花园10幢610套5万平方米共计31幢1466套13万平方米农民安置房。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6月30日前建成15幢1125套6.3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并交付使用。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9月30日前完成中山街、文昌街、应理北街、长城街、草市巷、清真寺巷6条道路路面改造工程;于8月31日前完成三合路、利民路、体育路等3条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从1月15日起,全面加强老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按照确定的卫生标准和保洁方案逐一落实。4、市规划管理局负责,于10月31日前完成5000房农房改造,建设1个500-1000户的黄河古镇示范点。5、市规划管理局负责,于2月底前建成1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3月初全面推开整治工作。6、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处理系统。7、由沙坡头区各镇(乡)负责,建立农村环境清扫保洁制度,每天对村庄巷道进行清扫。 六、提供就业保障。开工建设全民创业城,改造东园农贸市场,新增就业岗位3000个;新增公益性岗位345个,解决“4050”人员就业,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户均1人就业。 责任领导:马世军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施润云、韩秉文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改造完成中卫东关农贸市场两层主体工程。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发就业岗位3000个,购买公益性岗位345个,使城镇零就业家庭户均1个就业。 七、实施蒿川万人生态移民。建成兴仁镇高庄、郝家集2个项目区,配套完善房、田、路、水、电等生产生活设施,完成蒿川乡1万人的移民任务。 责任领导:王君兰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教育局、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市规划管理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等,沙坡头区兴仁镇、蒿川乡人民政府 责任人:刘学智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项目建设方案的编制、立项、申报和资金的争取,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实施。2、市水务局负责农田水利、人饮工程的设计、规划及方案的编制和水利、人饮工程的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和人饮工程专项资金的落实工作。3、市农牧局负责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及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作。4、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区土地界定、土地使用规划编制,负责项目区土地整理和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的登记办理工作,负责落实土地整理项目资金。5、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编制生态移民总体实施方案,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移民区扶贫规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主干道路、巷道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工程实施,负责落实乡村道路建设专项资金。7、中卫供电局负责供电工程的规划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农村电网改造专项资金。8、市规划管理局负责总体规划的测绘,负责农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场所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及住宅施工图设计,负责落实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9、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农田林网、村庄绿化、相关后续产业的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退耕地的调整和生态项目资金落实工作。10、兴仁镇政府负责移民安置区土地调整、调配工作,负责建设用水、用电、交通的协调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蒿川乡政府负责移民区住宅建设及质量监督,住宅及土地分配。负责村级活动场所、文化站、卫生室、商贸网点及广场的建设工作,负责农户各类自筹资金的收缴工作,做好农户的宣传、发动等工作。 八、实施妇幼保健“五免一救助”。对城乡适龄青年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新生儿三种疾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先天性听力障碍)免费筛查、免费治疗,城乡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急救的产妇给予免费救助。 责任领导:霍健明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马桂岚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卫生局负责于2月底前确定“五免一救助”范围、人员测算及收治医疗机构安排。2、及时落实“五免一救助”各项任务并建立档案。 九、对沙坡头区农机具实行“五免四优一扶持”。对沙坡头区农机具免入户挂牌费、免培训考试费、免年度检审验费、免补换牌证费、免其他农机安全服务费。对遵守农机法规的农机户,优先享受农机具购机补贴和农机燃油补贴;对遵守农机法规的实施农机科技推广项目的农业(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机户,优先享受扶持政策补助;对遵守农机法规的农机户在评定农机技术人员职称、技术等级、经营达标晋级等工作中予以优惠;免费交流农机安全法规政策、安全知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事故投诉等信息,并给予抗风险救助扶持。 责任领导:吴汉宝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刘仲虎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农牧局负责于2月底前确定沙坡头区纳入“五免四优一扶持”的农机具数量、服务种类,向社会公示。2、及时落实“五免四优一扶持”各项任务并建立档案。 十、启动市民旅游休闲计划。本市城乡居民在市内景区旅游实行“三免”:游览沙坡头旅游景区、腾格里湿地旅游区,凭有效身份证件门票全免;市区所有旅游景点免费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军人及本市残疾人、老年人游览市内旅游景点时,凭有效身份证件门票全免。 责任领导:王君兰 责任单位:市旅游和商务局 支持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赵军文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责任分解: 1、市旅游和商务局负责于2月底前向社会公示“三免”范围及内容。2、监督相关旅游景点落实各项惠民措施。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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