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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办安监[201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以下称《通知》),定于201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水利实际提出2010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工作的各项部署和水利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整体部署,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要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落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倡导安全文化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展现水利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参加水利部举办的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全国"民生水利与安全发展"水利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力争取得好成绩。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咨询等多种活动,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6月13日,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采取措施,加强对水利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大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和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动态。要认真制定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2010年5月25日、7月3日前报送水利部安全监督司。 联 系 人:王甲 联系电话:010-63202048 传真:010-63205273 E-mail:anquan@mwr.gov.cn 附件:《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略)

二0一0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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