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广东恒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广东恒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为51%;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16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健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李远许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武玉琴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关联关系。 九、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