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 《意见》明确了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意见》的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要把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抓住机遇,着力提升我省旅游业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好旅游业在扩大消费需求、转变发展方式、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把旅游业培育成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海峡西岸经济区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 二、突出重点,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步伐 (一)提升品牌,着力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认真实施《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全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发挥好规划在旅游产业发展中的指导作用。把握高铁时代新机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以生态旅游、滨海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为重点,大力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旅游精品,提升武夷山、福建土楼、鼓浪屿、湄洲妈祖、泰宁丹霞、三坊七巷、海上丝路、宁德地质公园、古田会址、滨海火山等一批旅游品牌。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稳步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办好各类旅游演艺和节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扩大旅游奖励、优惠和扶持措施,着力提高“海峡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对台旅游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加快制度创新。争取重点旅游城市列入全国推进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构建更加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转变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强化政府在制订规划、政策引导、资源整合、形象推广、市场监管、行业标准推行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旅游行业协会改革,两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脱钩。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积极引进外资知名旅游企业和国际品牌酒店公司,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完善闽台旅游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小三通”便捷的通道功能,增加厦门、福州、泉州等地的两岸旅游中转服务功能,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不断扩大大陆居民从福建口岸赴台湾旅游,加强入台旅游宣传推介,扩大台胞入闽旅游。积极引进台湾旅游企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联合台湾旅游业者,共同开拓海峡旅游客源市场。 (三)优化环境,着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快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旅游安全、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等级,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制定实施旅游节能减排工程工作计划,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实施旅游培训计划,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对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开展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监、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人民群众对旅游行业的满意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旅游工作机制,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把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省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贯彻执行《意见》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共同推动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