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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全市粮食生产先进县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发[2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实现了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区重农抓粮、农民科学种粮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粮食生产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09年粮食生产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区进行表彰,授予武鸣县、横县、宾阳县、邕宁区为“全市粮食生产先进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促进我市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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