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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荔园山庄网球馆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桂发改投资[2010]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区党委、政府接待办: 你办《关于批准荔园山庄拟建配套网球馆设施项目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的函》收悉。荔园山庄网球馆初步设计已经广西区工程咨询中心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荔园山庄网球馆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项目建筑总面积1207.38平方米,主要建设室内外网球场、服务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 四、原则同意本项目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设计。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547.7万元,资金筹措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项目需落实建设资金,列入自治区年度计划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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