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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和新增承办企业材料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计财[2010]1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财政局、供销合作社: 为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今年3000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请你们参照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要求,做好我省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新增承办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今年具体建设规划 (一)农家店:积极动员历年来经商务部同意备案的我省所有承办企业和今年拟新增的承办企业参与农家店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承办企业跨县、跨设区市开展农家店建设。遵循市场导向、企业自主、政府引导的原则,今年建设农家店视市场需求进行,对是否空白村及农资农家店的数量不作限制。 根据《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商建函〔2007〕143号)精神,对我省平和县、诏安县、建宁县、泰宁县、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沙县、将乐县、武夷山市、光泽县、邵武市、建阳市、新罗区、长汀县、连城县、上杭县、永定县、武平县、漳平市等20个原中央苏区县辖区内的农家店,可执行中西部地区建设规范(但配送率要求与东部地区相同)。 (二)配送中心:各设区市项目数量不作限制,请你们参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规定标准认真筛选后申报,以往已得到国家贷款贴息及2009年得到国家补助的配送中心项目不再申报。每家承办企业今年申报配送中心不超过1个。 二、推荐2010年拟新增承办企业 参照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规定条件,请你们向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和省供销合作社推荐新增承办企业,新增承办企业应填报《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增承办企业申请表》(见附件3)及公司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经营情况、带动和辐射范围),提供2009年销售额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签订的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日用消费品或农资的承诺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和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如实登记的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本次参照2009年新增承办企业条件推荐,最终要按商务部、财政部规定2010年新增承办企业条件执行。 三、报送材料、时限与方式 (一)申报企业填写的《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项目申请表》(附件1)。该表中“农家店”、“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及“配送中心基本情况”要求填写2010年底前能完成或做到的时间,其中“建立了商品配送业务并签订了5年以上供货合同的农家店(个)”应是已经验收合格且通过《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上报的农家店,但可含今年能建成的农家店。 (二)《设区市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见附件2)。 (三)新增承办企业材料。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要会同当地财政局、供销合作社对所在各市、县(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10年3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经贸委(1份)、省财政厅(1份)和省供销合作社(1份),并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省经贸委商业处邮箱:syc87801017@126.com。 省经贸委联系人:商业处张小良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传真:0591-87801017 省财政厅联系人:企业处张芸源 联系电话:0591-87097583,传真:0591-87097622 省供销合作社联系人:经济发展处姚道万 联系电话:0591-87851014,传真:0591-87811797 附件:1.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项目申请表 2.设区市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 3.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增承办企业申请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项目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承办企业名称 企业详细地址 获得承办资格的时间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E-mail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主要经济指标 年份 销售收入(万元) 上缴税金(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2008年 2009年 2010年预计 企业资产总额(2009年末) 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2009年末) 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项目目前建设进度 申请支持资金(万元) 农家店 配送中心 配送中心基本情况 是否符合当地商业网点规划 是否具有商品购进、库存、销售及门店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 是否已经投入使用并发挥配送功能 建立了商品配送业务并签订了5年以上供货合同的农家店(个)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品种(个) 配送车辆(辆) 农资配送中心的农资品种(个) 预计新增效益 项目完成后 销售收入(万元) 增幅% 税金(万元) 增幅% 利润总额(万元) 增幅% 第一年 第二年 社会效益分析 备注 2010年拟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原中央苏区县建设的农家店 个。 附件2: 设区市2010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汇总表 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商贸办)、财政局(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 日 序号 企业全称 企业类型(填A、B或C) 企业性质(填1、2、3或4) 上一年度企业基本情况 上一年度企业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情况 本年度计划建设农家店(个) 本年度计划建设配送中心(个) 计划总投资(万元) 计划新增就业(人) 注册资本(万元) 销售额(万元)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从业经验(年) 建设农家店数量(个) 其中:村级店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销售额(万元) 合计 其中:村级店 总计 …… 新增小计 …… 延续小计 备注:1、先列新增承办企业,后列延续承办企业。 2、企业类型:日用品企业填A,农资企业填B,第三方物流企业填C,同时经营日用品和农资的企业要单列并分别注明。 3、企业性质:按照最大股东性质填列:国有企业填1,供销社填2,民营或个人填3,其他填4。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2010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新增承办企业申请表 (承办企业盖章处) 申请承办企业全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话: 电 子 信箱: 填 报 日期: 2010 年月日 本表可复制 截至2009年底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日用品企业、农资企业或邮政企业) 最大股东性质(国有企业、供销社、民营或个人、其他) 注册资本(万元) 总资产(万元) 累计建设农家店(个) 建设配送中心数量(个)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从事零售行业时间(年) 2009年当年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情况 当年建设农家店数量(个) 合计 其中 直营店 加盟店 配送中心面积(平方米) 实现销售额(万元) 2010年度企业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 项目类型(日用品或农资) 拟2009年当年在乡(镇)、村建设农家店(个) 合计 其中 直营店 加盟店 乡级店 村级店 拟2010年建设配送中心数量(个) 其中:县及县以下配送中心数量 计划总投资(万元) 其中:配送中心银行贷款(万元) 拟2010年建设农家店POS系统数量(台) 结算系统投入(万元) 计划新增农村销售额(万元) 计划新增农村商业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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