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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9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息烽县人民政府等11家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拼搏,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二月八日
2009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先进单位名单 一、特等奖 息烽县人民政府开阳县人民政府 贵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等奖 白云区人民政府 南明区人民政府 清镇市人民政府 乌当区人民政府 花溪区人民政府小河区人民政府 云岩区人民政府修文县人民政府 三、特殊贡献奖 金阳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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