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卫生工作会议总体部署,我局制定了201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完善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努力开创全省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政策,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完善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的体制机制。协调价格主管部门,合理确定中医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增加名老中医诊查费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等。 二、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 加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和各级中医医院建设指导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对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程序和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对新上项目,合理规划,完善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组织开展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现状调查,摸清底数,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尽快启动我省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使其逐步达到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提高中医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医院管理年”、“中医特色年”活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函〔2009〕113号)要求,完成对地市级中医医院的检查评估,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省中医院评估的准备工作。逐步建立鼓励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考核评价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关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员配备的通知》要求,引导各级中医医院规范中医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合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优化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和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逐步保证中医药人员比例。举办全省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提高中医医院管理水平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扎实推进“示范中医院”创建活动,命名表彰一批“河北省优秀中医医院院长”。 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继续抓好全省16个国家“十一五”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项目的实施,加强技术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做好迎接国家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开展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创建活动,遴选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专科(专病)予以重点扶持,打造中医品牌。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组织各专科建设单位完成人才培养、临床经验整理、专科设备配置等任务,基本实现我省每个县(市)都有一个中医特色明显、诊疗水平较高的中医特色专科。 加强中医医院药事管理。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建设项目,督导建设单位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各项要求。在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和条件较好的二级中医医院大力推广小包装中药饮片。抓好《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落实,加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仓储、调剂、煎煮等环节的管理,保证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严格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管。充分发挥省中医医疗质量监测分中心的作用,依据《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监测指标》,做好中医医院的中医药特色监测工作,对中医药特色不达标的中医医院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使用假冒伪劣中药行为。 三、加强农村和社区中医药工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继续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加强对迁安市、井陉县、内邱县、容城县四个“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督导检查,其中迁安市、井陉县争取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完成对赵县、晋州市、馆陶县3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评审验收工作。遴选2-3个中医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作为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 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中遴选1-2个作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单位,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积极组织石家庄市新华区、邯郸市复兴区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组织参观学习,典型引路,推进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上台阶。 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将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逐步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认真执行中央2009年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编制印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和教材,完成各项目县师资培训任务,组织各项目县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力争覆盖我省所有县级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抓好中医药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 加强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创新。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抓好中医药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继续开展中医药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疗效评价研究,加强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抓好重大疾病的联合攻关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 推进中医药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实施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创建、评估和管理工作,启动省级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项目,抓好中医药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工作。加强国家中医药重点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续评估、创建一批中医药科研实验室。 五、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和网络。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组织,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登记、统计、评估等相关制度。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加强各层次、各类别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依托现有中医药机构,继续创建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研究室,为系统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实施好国家和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抓好国家第四批和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遵循名中医成才规律,狠抓项目学员“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等关键环节,通过组织学员参加中医经典理论学习,举办“名中医高级讲习班”,到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专科进修深造等措施,切实提高项目学员的中医理论水平和临床诊疗技能,努力造就新一代名中医。 开展城乡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培养。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使之达到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项目,在全省选拔1300名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两法的乡村医生接受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切实提高其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启动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项目,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中医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中遴选200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有较为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中医药人员,集中组织进行中医药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培训,使之尽快成为适应农村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需要的适用型中医药专门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发挥中医药在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推进中医药防治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 继续做好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工作。调整充实中医药防治专家组,完善相关防治方案,加强医疗救治。继续组织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召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提升我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强石家庄市第五医院(传染病医院)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提升传染病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水平,争取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评估验收。逐步建立一批省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 七、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信息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组织5家项目单位,采取科普讲座、巡回路演、义诊等宣传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组织力量出版面向社会、图文并茂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丛书,定期举办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研讨会;遴选2所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展示中医药文化。 做好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办好《河北中医药通讯》,加大对“名院、名科、名医”的宣传力度,及时交流推广全省中医药系统在改革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举办中医药骨干信息员、通讯员培训班,提高信息宣传报送质量。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中医药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中医药工作的社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