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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田建荣(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成员: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建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吴甲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董连慧(自治区地矿局总工程师) 王俊民(自治区煤田地质局总工程师) 郭海棠(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申茂德(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总工程师) 陈忠宽(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匡立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副总经理) 周新源(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总经理) 许君祖(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总会计师) 翟晓先(中国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胡建卫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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