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19号)精神,现将我省2010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本科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教学基地、国家级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运行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高职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规模适度。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 (一)2010年我省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申报评审工作一并进行。省级教学团队评审50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按教育部下达给我省的名额将推荐15个团队参加评选。 (二)省级教学团队各校申报推荐名额:教育部直属院校每校限报3个团队;省属本科院校(含山大威海分校和哈工大威海分校)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限报2个团队;市属本科院校及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个团队。所有参加2010年度省级教学团队评审的团队均自动具备2010年度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 (三)往年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但尚未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的也可继续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但教育部直属院校申报名额每校不超过3个团队,其他学校限报一个团队。 (四)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限额,我厅将从所有具有2010年度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的团队中择优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教学团队。 (五)根据教育部统计(已批准建设的国家级教学团队学科(专业)分布情况已在国家级教学团队网站http://jxtd.zlgc.edu.cn/上公布,请大家参考),到目前为止,部分学科(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数量较少或尚未建设。2010年,鼓励该类学科(专业)的教学团队申报本项目。 三、评审推荐方法 2010年度国家和省级教学团队的评审推荐工作将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论证和评审推荐,评审时本科教学团队和高职高专教学团队将按照不同标准的评审要求分别评审,最后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公布并按限额推荐参加国家的评选。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高等学校务必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1)《2010年度省级教学团队和推荐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往年省级教学团队汇总表》;(2)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表(分本科、高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和推荐表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联系人:张鹏程 电话:81916019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 邮编:250011 电子邮箱:zhangpc@sdpec.edu.cn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