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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实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央在京各报刊主管单位、市属各报刊出版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2010]16号)要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自2010年2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地区报纸期刊2009年度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纸、期刊的核验范围 北京地区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 二、报纸、期刊的核验时间 2009年度报刊年度核验期限为2010年2月1日至4月31日,经催告一个月内仍不参加年度核验的报刊出版单位,按有关规定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注销登记。 三、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内容 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要求,2009年度报刊核验将对报刊出版内容和出版、经营活动作全面检查,并通过年度核验数据的采集全面了解各类报刊情况。重点核查以下问题: 1.报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报刊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完成社长(总编)岗位培训。 3.期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4.报刊是否存在超越业务范围、一号多报、一号多刊、转让出版权利等违规出版行为。 5.报刊记者和记者站是否存在违规情况。 6.报刊刊载广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7.报刊经营中是否存在其它违规问题。 报刊出版单位要开展认真的自查工作, 如实填报年度核验数据。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核实报刊出版单位填报的资产、人员和其他经营数据。年检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缓验,并责成主管单位监督整改;情节严重的,上报总署处理。 四、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程序 北京地区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仍采用网上填报、审核,现场核验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年度核验数据:2010年3月1日-3月31日,请各报刊出版单位登陆我局网站(网址www.bjppb.gov.cn),在快捷通道中点击“报刊管理”链接,进入“报刊年检”。报刊出版单位认真填写年度核验数据,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打印《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交主管主办单位审核盖章。 (二)现场核验换证:2010年4月1日-4月30日请各报刊出版单位到我局行政大厅办理年度核验手续,须携带以下文件: 1.《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原件; 2.用A4纸打印的经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 3.报纸出版单位2009年度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一套,期刊出版单位2009年度连续出版的样刊一套; 4.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2009年度自检总结一份。主要包括本年度报刊出版是否坚持办报(刊)宗旨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否出现违规问题,记者和记者站的管理等内容。 (三)中央单位主管的报纸、期刊由其主管部门集中到我局办理核验手续,市属报刊出版单位请到我局办理核验及换证手续。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上门服务,为报刊出版单位数量较多的主管部门集中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五、报纸、期刊年度核验的要求 报刊年度核验工作是规范和加强报刊管理、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报刊出版单位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为稳步推进报刊出版体制改革,总署对本次年度核验表格进行了比较大的调整,请报纸、期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报刊出版单位给予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数据,保证年度核验数据完整准确。 主管单位要积极组织所辖报纸期刊出版单位按时参加年度核验,主办单位要认真审核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年度核验数据和资料,确保北京地区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按总署要求完成。 对出版单位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主管、主办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我局在年度核验中发现违规问题的,一律缓验,并请主管、主办单位协助整改;对无故不参加年度核验或有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报刊出版单位,我局将依照《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一)年度核验地点: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朝阳门立交桥西北侧),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大厅报刊年度核验窗口。 (二)年度核验咨询电话:64081104 ,64081106;系统密码查询电话:64081718(传真)。 (三)换证登记过程中,如发现报刊管理系统锁定的报刊基本信息与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登记信息不符,请与报刊处核实,修改完成后再填报年度核验表。联系电话:64081728,64081719。 (四)报刊年度核验系统服务联系电话64081716,64081726。 (五)中央在京报刊主管部门集中年检联系电话:64081719。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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