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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天津河东兴民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10]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河东兴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医院更名、迁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天津河东润生医院名称已变更为天津河东兴民医院,执业地址相应变更,考虑到更名迁址后继续符合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评审标准,确认天津河东兴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此复。

二O一O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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