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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59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宁河县医院改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普通病房135张床,床位收费标准22.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自2010年2月25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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