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发〔2010〕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支公司由大柴旦镇人民东路15号迁至大柴旦镇人民东路崇明小区临街一楼东侧。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二、该支公司在迁址期间要做好业务衔接、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三、请于2010年2月25前持此批复到青海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发〔2010〕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支公司由大柴旦镇人民东路15号迁至大柴旦镇人民东路崇明小区临街一楼东侧。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二、该支公司在迁址期间要做好业务衔接、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 三、请于2010年2月25前持此批复到青海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