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市健康教育中心,市社区办: 现将《2010年全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 2010年长春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10年长春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健康长春行动计划”,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近期的重点民生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积极推动全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目标任务的完成,夯实基础,开拓创新,科学管理,努力为增进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重点工作如下:
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健康运行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均等化执行项目的有关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能及时下发到各执行项目的基层单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执行项目的单位能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及时纠正克扣及挪用项目资金的违规情况。我局将联合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对近三年内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核,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加大对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建立适合我市城乡居民需求的服务规范化标准,研究和探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与,切实受益。二是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指导。要加强对项目执行单位管理人员和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采取有效形式召开经验交流和座谈会,提高项目执行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各项目执行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管理,定期抽查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做好信息收集,确保项目健康运行。三是积极推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力争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免费,扩大受益面,要求全市所有助产机构都要开展此项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
二、妇幼保健工作
确立一个目标,抓住二条主线,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一个目标
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为目标,确保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9/10万以内,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0‰以内。
(二)二条主线
一是以《长春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为主线,完成涉及卫生系统73项指标,迎接终期评估。
二是以“优生优育促进工程”为主线,积极开展出生缺陷“二、三级”预防。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0%,产前筛查机构的覆盖面达到85%,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前期准备工作。
(三)十项重点工作
1、实行孕产妇死亡即时评审和目标管理制度,对控制不力的单位年末考核一票否决。继续实行孕产妇死亡24小时报告制度及孕产妇死亡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每一例孕产妇死亡的主要责任,连续两年超标,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助产机构及孕产妇系统管理单位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2、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孕检、引产、分娩“三定点”,完善机构准入、人员注册工作,开展专业人员技术培训,认真执行引产报批和登记制度。
3、继续做好“降消”、“农村孕产妇分娩专项补助”、“农村妇女生殖道感染及宫颈癌检查”等项目的规范管理工作,完善危重孕产妇和婴幼儿转诊措施及绿色抢救通道,逐级督导、落实责任,提高服务能力。继续做好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助工作。
4、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管理,指导各地依托妇幼保健三级网络,运用《围产期保健手册》、产前保健门诊、孕妇学校等,在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为广大妇女提供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推广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开展卫生技术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的培训,为孕产妇提供廉价、便捷的优质服务。
5、进一步加强爱婴医院管理,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做好“世界母乳喂养周”的宣传,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新生儿窒息复苏水平,逐步开展乡级培训,扩大产儿科医生、助产士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覆盖率,开展建立以医院为基础的新生儿窒息复苏小组试点工作。
6、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对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要坚决予以取缔;组织开展对全市助产机构和计划生育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严把准入关,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管理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检查。
7、将基础性妇幼保健工作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移,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同时,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次母婴保健技术培训,提高基层单位服务水平。
8、贯彻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实行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人性化婚育健康咨询及优质婚检服务,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逐步提高婚检率。
9、贯彻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与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托幼机构专项治理。重点做好0-36个月婴幼儿保健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儿童系统保健管理。
10、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年报、人群出生缺陷监测和“三网监测工作,提高监测和网络直报质量。做好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三、社区卫生工作
确立一个目标,做好十项重点工作。
(一)一个目标
积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全面实施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城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项重点工作
1、加强社区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建立经费监督机制,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并纳入奖励机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制度。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内涵建设,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制定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评价标准,组织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实行绩效考核。
3、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规范建档率达到60%。宣传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新建档案要符合国家要求,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社区居民健康信息动态管理。
4、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进度、完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
5、探索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公立医院分工合作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6、继续做好卫生部重点联系城市常规监测工作。推荐卫生厅社区重点联系城(区),完善制度设计,探索创新,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健康发展。
7、加强社区全科医师及社区护士岗位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为社区首诊奠定基础。开展社区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基地试点工作。
8、以居民健康为中心,开展“社区医生进入家庭”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社区居民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实施康复行动计划。协调落实残疾人康复设备、康复经费和康复医生培训,对包括肢体伤残和脑血管疾病后期进行康复训练,脑卒中病人参加社区康复率明显上升。
9、完善社区甲型流感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平台作用,做好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居家隔离留观和密切接触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甲型流感防控日报工作。
10、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宣传工具的作用,为社区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氛围,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鼓励社区医务人员积极宣传社区卫生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四、健康教育工作
确立一个目标,重点开展十项工作。
(一)一个目标
以创建健康长春为目标,培养健康素养,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使城乡居民的健康知识和行为知晓率显著提升。
(二)十项重点工作
1、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基本建设,做到“四清”、“四到位”、“三统一”。四清即机构网络、人员情况、设备状况、工作思路及标准清晰准确;四到位即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设备装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三统一”,即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标准。
2、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运行机制,初步形成以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网络,网络覆盖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健康教育专业队伍建设。制定详细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每年不少于6次;组织人员到医院、学校、社区、工地、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调研、督导,提高基层单位健康教育工作效能,每年不少于4次。
4、扩大市、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队伍,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为主要内容,在社区、机关、工地、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等开展健康知识巡讲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健康知识讲座开展率达到100%。
5、加强媒体健康知识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设专家健康专栏,定期播报刊登疾病防治及膳食营养等健康知识。
6、加强农村健康知识宣传。一是继续开展“行动”典型乡镇创建活动,扩大“行动”工作影响。二是利用大医院丰富的卫生资源,组织辖区大医院医务人员到乡镇、村(屯)等进行健康知识宣传,发放健康知识宣传单、册,提高农民健康素养。
7、加大控烟宣传,加强控烟履约能力建设,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利用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等活动,以青少年控烟和减少被动吸烟健康教育宣传为主,积极开展烟草有害健康宣传,倡导无烟生活环境,促进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建设。加强戒烟服务能力,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组织在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力争今年年底,在长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无烟医疗机构标准。
8、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制定长春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和考核标准,规范并提高社区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平台作用。
9、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结合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依托“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两个平台,加大公民健康素养宣传推广力度,深入开展全市城乡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进一步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0、做好“十二五”规划。开展市民健康素养调查和吸烟状况调查,根据市民健康状况,起草并制定“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