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安永青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产[2010]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永青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发〔2009〕160号)收悉。经审核,安永青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安永青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