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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颁发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发[20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抓住发展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我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为原则,坚持引进国内外跨国公司、龙头企业和大力培育本省骨干企业并举,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东部沿海产业梯度转移,推动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发展,使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成为全省提升承接产业转移水平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力支撑,把服务外包产业打造成新的增长亮点。 (二)发展重点。巩固目前服务外包市场,加快向高端服务外包市场转变。根据我省产业特色和软件产业发展的基础及综合条件,我省将重点发展以应用软件研发和信息服务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以呼叫中心、数据录入、金融服务等为主的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以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为主的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大力推进南昌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带动有条件的设区市发挥产业优势,突出发展特色服务外包产业。 (三)发展目标。以南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中心,力争经过三年发展,到2012年,在全省初步形成4-6个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南昌市进入中西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先进行列。全省培育2-3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大型服务外包企业,使我省服务外包的业务规模超过200亿元,其中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5亿美元,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达到100家,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环境友好、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承接全球服务外包的重要区域,南昌市成为中部地区产业特色鲜明的服务外包重要基地之一。 二、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四)培育服务外包示范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大力扶持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发展,将南昌高新区建设成为呼叫中心产业、软件研发、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大科技园、清华科技园的信息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红谷滩新区慧谷创意产业园、小蓝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等园区优势,按照国际标准建设基础设施,打造动漫设计、软件研发与设计等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五)依托现有优势发展特色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南昌、新余、鹰潭、宜春、吉安等设区市依托光伏、航空制造、半导体LED、铜、锂电、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各有侧重发展特色服务外包业务,鼓励龙头企业和跨国公司延伸产业链,发展特色产业服务外包。 (六)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的认定工作。认定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具体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工信委、省科技厅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审批。各地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帮助区内企业优化资源,降低运行成本。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服务外包龙头企业 (七)突出重点区域招商。根据我省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情况,我省服务外包招商国内主攻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区域,以大连和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区域,以深圳和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区域;境外主攻台湾、日本、韩国、美国、爱尔兰等地区和国家。 (八)依托现有软件企业招商引资。加强引导、指导我省软件企业发挥产业、人才等优势,加强与国内外龙头服务外包企业的合资合作,提高外包服务层次,做强做大服务外包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境外上市,拓展国际交流渠道,承接国际业务。鼓励并支持我省各大电信运营商企业争取集团级区域外包呼叫中心落户江西,以提升江西的服务外包企业形象。 (九)大力引进境内外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特别要注重引进既能承接全球服务外包又可向我国发包的跨国公司落户我省,快速提高我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层次、规模和能力。 (十)建立服务外包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对于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外知名的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尤其是发展前景好、安排就业人数多、产值规模大、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对落户过程中需要支持和解决的用地、融资等问题,各级政府要重点给予帮扶,解决具体问题,落实相关政策,促进项目落户。 四、大力开展人才培训,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十一)大力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充分发挥南昌“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的政策品牌优势,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规模。省商务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本着竞争、择优原则,认定3-5家培训机构为全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多元化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增强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模式。支持IBM、微软、惠普、贝塔斯曼等世界100强服务外包企业在江西设立实训基地,做大规模,创出品牌。鼓励高等院校、技工院校与服务外包企业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课程置换,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建立“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深造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本地服务外包人才到日韩、欧美等发包地深造。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人力资源企业落户江西,构建我省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的“蓄水池”,完善服务外包产业链,有效推动我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十三)加大服务外包领军人才引进力度。要积极吸引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国际外包市场熟悉的人才来赣发展,制订相关政策吸引熟悉国际外包业务、能与国外客户直接进行业务沟通、能直接取得境外客户订单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我省创业发展。 五、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做大做强服务外包企业 (十四)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省商务厅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本省服务外包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国家各类专项资金。建立江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重大服务外包企业和项目落户给予支持奖励,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的公共服务、公共技术、公共培训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贷款贴息,支持全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开拓国外(国内)外包市场,对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业绩突出的重点园区、骨干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服务外包领军人才引进和培养给予资金支持等。具体办法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 (十五)落实国家鼓励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原劳动合同规定的一年期内,与其它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再予以资金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十六)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税收政策。省科技厅等部门要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七)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社保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到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户籍、组织关系、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由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统一申报参与职业见习计划,按实际对接人数,给予职业见习补贴;对示范园区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职业见习补贴。 (十八)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和引导有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国际知名服务外包峰会和各项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开发骨干;发挥国外江西留学生的积极性,为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献智出力、牵线搭桥。 (十九)积极推动和发展在岸外包业务市场。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服务、投诉及营运等呼叫中心和数据录入及处理等不涉密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壮大。扶持省内现有IT类、互联网运营类和信息运营类等企业扩大发展。 (二十)切实加强融资服务。积极发展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通过动态监测、循环授信、封闭管理等方式,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基于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研究推动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将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全省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开展离岸外包业务提供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引导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二十一)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重点扶持已形成规模、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现有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做强做大。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等国际认证。鼓励省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的,可享受有关出口品牌发展政策支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营造服务外包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二)加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南昌海关、省外侨办、省外管局、省银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江西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服务外包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三)创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外汇管理部门要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政策辅导,重视对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业务有关账户开立、资金汇兑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电信运营商要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积极提供综合办公、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海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通关便利。 (二十四)强化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支持和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为服务外包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外包企业,经申报由省商务厅会同省科技厅认定后将其列为我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信息服务。 (二十五)加强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分析。商务、统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规定,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试行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 (二十六)支持建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成立专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企业间开展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工作。 (二十七)加强舆论宣传。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各种渠道,介绍国际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以及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的有利条件和发展前景,大力宣传我省对服务外包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项目及骨干企业,树立江西服务外包品牌,营造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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