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各县(市、区)残联: 为落实省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吉残联发[2009]88号)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作,现将《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 (2010-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一日
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22号文件精神,逐步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健全农村残疾人基层服务组织,根据省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吉残联发[2009]88号)的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认真总结2009年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再利用三年的时间,继续深入开展此项活动,以提高农村残疾人生产技术水平和职业技能为重点,在促进农村残疾人持续增收上下工夫,在促进农村残疾人参与活动的广度上下工夫,在实现具备条件的残疾人转移就业上下工夫,在推动农村残疾人服务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切实保障广大农村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缩小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完善农村残疾人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任务目标
(一)完善覆盖全省每个乡镇、村的农村残疾人服务网络,把残疾人服务工作延伸到每个乡镇和每个村屯,使“带传培训工程”成为农村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载体。
(二)到2010年末,全省培养一级农村残疾人带头人600名,二级农村残疾人带头人6000名,累计带动6万名农村残疾人接受各种实用技能培训和实现生产增收;到2011年年底前,全省累计辐射带动8万名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技能和转移培训;到2012年年底前,一级、二级带头人数量稳中有升、质量明显提高,全省累计辐射带动9万名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参加活动的残疾人年均收入显著提高。(见附件一)
(三)在全省建立一批专业技能突出、带动效果明显、群众基础扎实的农村优秀残疾人人才队伍。评选出一批典型进行宣传表障,组成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农村组织进行巡回演讲。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措施完善,增加活动的可操作性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好专家服务、经费保障、带头人培训、自管组织发展等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好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农业、科技、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的农民培训,推动工作。利用每年春耕前和农闲时,集中组织对农村残疾人进行种养殖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要及时提供职业技术培训信息,并选送到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省及各地要聘请农业专家,组织对残疾人种养殖大户进行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适时组织带头人交流活动。
(二)抓好资金落实,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
要支持带头人开展工作,扶持带头人扩大生产。各地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培训费补贴或以奖代补等多种有效方式,对带头人给予鼓励;对项目前景好、讲诚信的带头人,给予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帮助解决农村残疾人贷款难的问题;为创业、就业残疾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要向到户贷款倾斜,主要用于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承担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带头人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三)抓好典型培养,提高带头人的带动性
把建设一批好的带头人队伍,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继续做好带头人筛选、调整、强化培训等工作,并发挥好带头人的组织、协调和带动作用。向带头人积极宣传各项扶农助农政策、扶残助残政策,提高带头人的责任感,使带头人成为残联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的纽带。每年年底前后,各地应对带头人发挥作用情况集中进行考评,适时进行必要调整。要在带头人中推广在实践经验中得到验证的效益好、见效快、适合残疾人的项目。2010年年底和2012年年底,全省要分别表彰一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四)抓好重点突破,发挥标杆县、市的示范性
要通过积极发挥标杆县、市的示范作用,全面带动各地的工作。省将在危房改造、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康复扶贫贷款等相关工作方面对标杆县、市给予适当的倾斜政策或资金支持。各市、州也要开展对标杆县、市的工作予以支持,推广标杆县、市的工作经验。标杆县、市要进一步细化阶段性工作任务目标,确保每个阶段工作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要及时主动将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残联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抓好组织建设,增强工作组织的科学性
以推进“带传培训工程”为主线,把涉及农村残疾人的各项服务、扶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农村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在带头人中选聘基层残协专职委员。结合贯彻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及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抓紧落实好担任专职委员的优秀带头人的工作补贴等政策。
四、几点要求
(一)认真完善方案。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县(市、区)残联要结合2009年取得的经验,根据实际,制定 “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实施方案。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2010年4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分别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和省残疾人职培中心。
(二)加强检查指导。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开展活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每年年底,省残联要组织进行阶段性评估,2012年年底组织全面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三)规范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使用有台帐、参与人员有登记、组织培训有记录、实现增收有记载、典型事例有材料、阶段性工作有总结、解决实际问题有分析。要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每季度上报一次统计报表(附件二),7月初和年底一并上报总结。
附件:1、《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2010-2012年)任务分解表》;
2、《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季度报表》
附件1:
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 (2010-2012年)
实施方案任务分配表
项目
地区
一级带头人(人)
二级带头人(人)
累计带动农村残疾人总数(人)
力争累计
实现增收
(万元)
2010年
2010年
2010 年
2011年
2012年
长 春
90
900
9000
14000
18000
4000
吉 林
80
1000
12000
18000
22000
5000
四 平
70
700
7000
8000
8500
2300
辽 源
30
300
3000
4000
4500
1100
通 化
75
750
7500
8500
9000
2500
白 山
45
450
4500
5000
5500
1500
松 原
75
750
7500
8500
9000
2500
白 城
70
700
7000
7500
8000
2200
延 边
65
650
6500
7000
7500
2100
长白山
2
5
50
150
250
45
合计
602
6205
64050
80650
92250
23245
备注:1、2011、2012年一级、二级带头人人数稳定在2010年水平;
2、力争实现增收,含通过开展活动,本地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收入。该指标只作为活动开展情况的参考。
附件2:
吉林省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季度报表
地区(盖章): 填表日期:填表人:电话:
单位:人、元、个
项目
县
(市区)
一级
带头人
二级
带头人
带动
总人数
开展培训次数
投入项目资金
新开发项目
实现
增收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本
季
度
新
增
累
计
合计
备注:此表每季度后5日内上报,6月底和12月底需同时报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