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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性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发[2010]1号文件,全面总结了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对于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开创我省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2009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农业农村好形势。粮食连续7年增产,农产品供给充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农村民生不断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为全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赢得了主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基础支撑。同时也要看到,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结构层次比较低,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等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村发展好势头不逆转。 201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发[2010]1号文件精神,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以转方式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农村民生,积极扩大农村需求,创新经营体制机制,创造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提升农村经济结构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优化提升农村经济结构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基本要求和主攻方向。要坚决打好转方式、调结构这场硬仗,加快实现由注重产量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由主要依靠物质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由种养业为主向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转变,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切实做到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加快农业投入的地方立法工作。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面实施粮食千亿斤生产能力建设规划,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有关扶持政策重点向产粮大县倾斜,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搞好小麦、玉米高产示范片和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粮食产量稳定在850亿斤以上。落实花生良种补贴政策,支持花生生产基地县建设。 (三)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农业。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突出发展畜牧水产业,加快推进瓜果菜生产设施化、畜禽水产养殖规模化、特色农业品牌化。实施果菜振兴规划,积极发展种苗、花卉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值过10亿元的县、5亿元的乡镇和亿元的村,形成一批特色农业优势区域。实施渔业基础建设和品牌建设“双十工程”,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和标准化鱼塘整理力度,积极发展健康养殖渔业,鼓励扶持远洋渔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建设。认真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带动战略,把黄河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态畜牧、健康渔业、优质粮棉、特色果蔬生产加工出口和经济林草基地,把半岛地区打造成为高端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出口基地,把鲁南地区打造成为特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生态产业化体系建设,抓紧启动水系生态建设工程,继续实施造林绿化等重点林业工程,提高省级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健全市、县级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快建设绿色山东。 (四)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继续推进十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特别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原料到成品、从加工到消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拓展农业功能,发展新兴产业,突出发展乡村旅游业。要把发展乡村旅游业与特色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建设结合起来,与造林绿化、水系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发掘民间文化、发展创意产业结合起来,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体验旅游、森林旅游、民俗旅游。把乡村旅游业纳入“三农”扶持范围,实施“旅游下乡”工程,培育一批旅游强县、强镇、特色村,逐步把乡村旅游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生活性各类服务业,进一步繁荣农村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五)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从国际市场大格局谋划山东农业发展,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高端产品。深入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50个出口农产品基地,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发挥我省农业技术优势,推动涉农企业和科研单位到境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远洋渔业基地,实行当地生产、当地加工、当地销售。抓紧在境外建立一批大豆、玉米、棉花、天然橡胶、棕榈油、木材等原料生产供应基地。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推出一批农产品加工和综合开发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建设。 (六)突出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南水北调、胶东调水、治淮东调南下、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河道治理、黄河堤防、大型灌区等六大工程建设,年内全面完成149座大中型和119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启动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搞好引黄工程配套。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积极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山丘区建设雨水集蓄等小微型水利设施,年内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293万亩。探索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节约用水。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治力度,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把?3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高标准农田。 (七)努力提高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继续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发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把农业科研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实施农业良种工程,尽快在农作物育种技术及新品种选育、优质特色畜禽水产品种和花卉品种培育特别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攻关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快种业企业联合与重组。着力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抓紧建设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多元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启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大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服务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建立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启动农村防雷示范工程.充分发挥气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三、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不懈地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一)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政府扶持的贷款担保公司服务范围,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自办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支持成立区域性联合组织和专业协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由生产联合向股份合作发展,由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发展。大力发展各类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龙头企业联合重组、集群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让广大农民共享产业化成果。 (二)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保护补偿机制,永久保护基本农田。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积极发展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县乡两级要抓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搞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纳入有形市场统一管理。 (三)积极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发证任务。积极推进林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政策,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四)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对农村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实施旧村改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为契机.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和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各市、县 (市、区)要选择部分村庄开展试点,总结经验,指导面上的改革。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产权流转服务,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五)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巩固发展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争取每个县(市)至少有1家新型金融机构、 1家农业保险机构、1家贷款担保机构。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对涉农贷款的补贴政策,各类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县域内新吸收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担保方式,推广应收账款、仓单、林权、渔权等权利抵(质)押方式,稳步探索用土地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大棚财产权、农产品收益权等抵押贷款的办法。扶持农村信用贷款,推行龙头企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模式。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范围,探索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的办法,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与村镇联合开展信用工程建设。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监管,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搞好4市7县(市、区)10镇和2个开发区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抓好20个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积极探索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认真落实中央“三个优先”的规定,把公共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到农村,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四通”工程。继续搞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养护机制,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健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管运营机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30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系统推进农村信息化,加快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实行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年内新建户用沼气池60万户。继续开展农户科技储粮试点。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完善就业创业促进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实施加强就业培训和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科技和创业培训,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机制,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力争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农村劳动者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长期在城市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住房保障范围,落实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重点抓好列入国家首批试点范围的19个县(市、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政府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搞好制度衔接。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1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70%以上。进一步完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 (四)促进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均衡发展。统筹配置城乡公共事业资源,合理布局校舍、医疗、文化等设施。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抓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两热一暖一改”、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三大工程”,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150万平方米。启动农村职业教育强化计划,扩大农村职业教育规模,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按照省政府统一规定完成村卫生室规划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基层卫生机构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给予合理补助,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加强农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政策。推进惠农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衔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大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改造提升力度,继续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全面完成138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50%的村建成规范化文化大院。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集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提高农村现代文明水平。 (五)搞好农村扶贫开发。推进扶贫开发、农村低保制度、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生产扶贫、民生扶贫整体推进,加大整乡推进力度,扩大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继续支持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和国有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启动小型水库移民帮扶政策。全年完成 50万农村低收人人口脱贫任务。制定未来10年扶贫开发规划。 五、搞活农村流通,开拓农村市场 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发展现代流通业态,加快构建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新格局。 (一)加强批发市场和农家店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放心粮油”等农村流通工程,推进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强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扩大标准化农家店覆盖面。年内改扩建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新建改造和规范提升农家店1万个、物流配送中心100处。 (二)加快现代物流网络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落实《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及生产资料下乡双向物流体系。完善供销系统、邮政物流、交通运输、大型商贸、粮油企业五大流通网络,膨胀龙头企业规模,扩大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参与流通,积极发展农业会展经济。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农超对接工程.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拍卖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农产品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一体化发展。 (三)努力扩大农村消费。全面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加强宣传,简化手续,方便购买。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实施建材下乡政策,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房、改造危房。把新农房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城镇化水平结合起来,完善规划、资金、土地政策。加大对农民补贴力度,鼓励合村并点和整村迁建,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和土地集约利用。今年新建农村住房100万户,改造危房18.5万户。适应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改变,积极发展社区物业、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消费信贷等服务,促进消费升级。 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意见》(鲁发[2009] 23号),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一)着力提高县域经济整体水平。对县域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农村发展空间、人力资源、资源原料等优势,促进城市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城市企业向农村扩散,城市各类服务业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双30”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突出抓好小城镇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集聚辐射能力,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把培植特色镇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着力扶持96个国家重点镇和252个省级中心镇建设,使之成为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三)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农村社区布局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科学设置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社区发展新路子。按照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积极推进村庄合并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稳步推进,2010年全省城中村和城边村要基本实现社区化管理和服务;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和工矿区驻地村要全面推开;其他村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年内全省农村社区化管理和服务覆盖率达到 50%。 (四)加快城镇化制度建设。把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特别要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问题。推进扩权强镇试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七、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落实“抓书记、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基层党建创新“县委书记项目”。巩固扩大农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科学发展持续上水平、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加强城乡党建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农村社区党建新模式,创新完善农村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制度,推行城乡联建、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党组织,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落实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支持国有企业帮助农村培养人才。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依法自治作用,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党的领导机制、村“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加强对新一轮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农村社区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三)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农村法制教育,畅通农村信访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加强“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组织领导上,要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上;在政绩考核上,要进一步体现强化“三农”的导向,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内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在工作作风上,要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工商企业的作用.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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