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积极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根据《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通过选择和扶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试点,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整体服务能力,创建一批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带动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为切实组织实施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促进技术转移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法人内设机构。 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 程。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1.机构成立两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3.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4.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5.机构主要领导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符合规定的专职技术人员,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6.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7.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 8.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连续两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有诉讼但从未败诉。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1) 2.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内设机构需有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主要高层管理团队、业务骨干的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5)公司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法人内设机构如有改制方案或计划,请提供); (6)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法人内设机构需由主管部门的财务出具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7)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近两年主要技术转移项目的技术合同及付款证明、合同登记证明,服务收入证明(发票、税票等)、推广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推广行业或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8)能反映申报单位信誉和所处行业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3.材料装订:按照申报书、附件顺序,用A4纸统一装订,胶印装订成册,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八份,加盖设区市科技局公章。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单位登陆河北网上技术市场网站(http//www.hebtm.com)或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ebstd.gov.cn),下载《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各市科技局或主管业务厅局。 2.各市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市推荐1个转移机构。 请各市科技局于3月15日前将所推荐单位的纸质材料、电子文件报科技厅成果市场处。 五、评审 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意见评定“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并予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庆 电话:0311-85819220 地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编:邮编:050021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1: 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申报书 (试行) (2010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部门(盖章): 河北省科技厅制 二○○八年五月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1.法人内设机构是指依托于大学、研究院所或企业的内设机构,通常是该法人单位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部门。 2.专业服务类机构是指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综合服务类机构是指为区域或行业提供综合性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 3.合同成交金额指已登记技术合同约定标的金额的总和。 4.技术交易额指已登记合同成交总额中,明确规定属于技术交易的金额。是指从合同成交总额中扣除所提供的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实际技术交易额。 5.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是指列入国家或各级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成果。 6.大型技术交易活动是指全省性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交易活动。 7.重大技术转移项目是指成交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项目。 8.营业性收入指机构在一年内完成的,以货币表现的全部经营活动的总额。 9.技术性收入指当年机构开展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收入,以及中试产品的收入,单纯的商业经营收入除外。 10.利税总额指机构年末利润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之和。 二、技术转移及服务工作的现状 包括经营理念、经营条件、规章制度等内容,其中: 1.经营理念是指技术转移机构的业务定位及发展目标、经营特色等。 2.经营条件包括经营场所、经营手段、经费来源、合作伙伴及客户群情况。 3.规章制度包括机构章程、技术转移业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 三、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模式与管理方法 介绍技术转移及服务的运营模式、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创新经验。 四、管理团队 介绍1-3位主要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转移业务骨干的姓名、年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主要业绩等。 五、技术转移及服务的业绩(经济社会效益、社会信誉及典型案例) 1.介绍机构近两年来在技术转移及服务方面所取得的业绩,特别是重大技术转移项目和国家或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签约与成交情况,组织大型技术交易活动、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情况;对地方或行业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所做的贡献,对技术转移行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2.介绍机构的社会信誉情况,例如近两年获得过哪些媒体的报道或被树立典型而在行业内进行宣传、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3.介绍1-2个典型案例,包括客户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经济社会效益等。 六、机构未来的发展规划 是指机构未来三年的战略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如何完善有利于技术转移及服务的内在体制和机制,探索新的技术转移及服务模式; 2.如何加强技术转移及服务的基础和能力建设; 3.如何培养和吸引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持续创新服务能力; 4.机构要实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 七、其它 1.标注*的内容仅限于独立法人机构填写。 2.申报书用仿宋体小四号字填写并需打印(A4);凡不填内容的栏目,均用“无”表示;如内容较多不够填写,可适当附页。 3.机构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对机构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一经发现有故意隐瞒、虚报、漏报等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一、申报机构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年月日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团法人□法人内设机构 *法人代码 单位类型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成果转化中心□技术转移促进中心 □技术市场中心 □科技中介机构(中心) □投融资服务机构 □其他 经济性质 □国有 □集体 □私营□其他 服务类别 □专业服务类机构□综合服务类机构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地区 省 市 法人内设 机构情况 □无单独部门□已设立单独部门□预计未来一年内改制为独立法人 □正在改制为独立法人□已改制为独立法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 办公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姓名 职 务 电子邮件 电话 手 机 传真 网址 主营业务 (可多选) □技术集成与经营 □技术经纪□技术投融资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产权交易 □信息服务□技术咨询 □技术评估□培训 □企业孵化 □其它,请注明 经营条件 □办公面积 平米 □独立网站 □数据库系统 人员情况 总人数 硕士 (含以上) 人 高级 职称 人 专职人员数量 人 人 大学本科 人 中级 职称 人 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 % 大专 人 技术 经纪人 人 科技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 % 上年度 技术转移情况 技术转移项目 签约数量 项 技术转移项目 成交数量 项 合同成交额 万元 技术交易额 万元 组织大型技术 交易活动数量 项 重大技术转移 项目成交数量 项 省或地方重大科技 计划项目成果成功转移数量 项 上年度 财务情况 *营业性收入 万元 工作经费 万元 技术性收入 万元 *利税总额 万元 *技术性收入占营业性收入的比例 % *利税总额占营业性收入的比例 % 上年度经费 投入与来源 □ 省财政 万元 □ 本级财政 万元 □ 单位自筹万元 □ 其它 万元 □ 获得政府财政补贴或项目经费支持情况 计划名称年度 金额 万元 计划名称年度 金额 万元 二、技术转移及服务工作的现状 三、技术转移及服务的模式与管理方法 四、管理团队 五、技术转移及服务的业绩(经济社会效益、社会信誉及典型案例) 六、机构未来的发展规划 七、申报单位承诺 我单位保证上述填报内容及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 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申报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九、河北省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速我省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技术转移是指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上述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经纪、技术集成与经营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但单纯提供信息、法律、咨询、金融等服务的除外。 技术转移机构可以是独立的法人机构、法人的内设机构。 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的关键环节,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对全省及所在地区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业务范围 第五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其业务范围是: (一)对技术信息的搜集、筛选、分析、加工; (二)技术转让与技术代理; (三)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 (四)提供中试、工程化等设计服务、技术标准、测试分析服务等; (五)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代理、技术投融资等服务; (六)提供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网络等; (七)其它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 第六条大学和科研机构应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或机制,整合大学和科研院所的内部资源,将其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竞争性技术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引导战略产业的原始创新和重点领域的集成创新所形成的成果,尽快转移和扩散到企业。 第七条现有的综合性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应发挥区域技术交易枢纽的作用,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覆盖技术转移全程的一站式、网络化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 第三章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定与管理 第八条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我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下简称示范机构)的管理工作,在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评定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显著、模式明确的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培养其成为国家技术转移的骨干机构。 第九条申报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明确,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 (二)有适合机构本身发展要求的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项目和核心竞争力。 (三)有两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 (四)有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有独立的网站;有稳定的客户群及长期合作伙伴。 (五)机构主要领导者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及较高的管理水平;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10人以上;人员结构及部门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0%以上;科技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本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60%。 (六)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七)有较显著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 (八)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连续两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 第十条申报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提出申请,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对当年申报的机构进行评价并打分。对被评为“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予以公布、发牌。被评定为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单位与其主管部门的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二条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将定期对省示范机构进行考核,对连续三年不能达到标准的机构,将取消其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资格。 第四章扶持与促进 第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将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工作纳入创新环境建设的内容。在省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经费,对我省示范机构的技术转移行为进行补助以支持其能力建设。对获得国家技术转移经费支持的单位按科技部要求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为提高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与质量,鼓励建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 第十五条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将定期对我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河北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评 价 表 (试 行) (二0一0年度) 被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日期:年 月 日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标准 一、办公条件(10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实得分 1 有固定的、能满足经营需求的场所和办公设备。 10 3 2 有自己独立的经营性网站,且更新周期短,内容丰富。 3 3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或稳定的能满足机构自身发展要求的经营收入。 4 二、经营理念(10分) 序号 内 容 分值 实得分 1 有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的经营理念,且这一理念能为80%以上的员工所了解和掌握,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10 4 2 有适合机构自身发展的独特运做模式。 3 3 有与技术拥有方和面向市场的技术需求方的畅通渠道。 3 三、从业人员(15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实得分 1 有符合规定的专职工作人员,综合性技术转移机构专职人员在10人以上。 15 2 2 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人员80%以上,且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占50%以上;具有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2人以上。 3 3 领导者具有独特的工作、生活经历,或运做的成功特色案例,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教育背景;领导层结构合理,形成了梯队;专职人员专业结构合理。 5 4 有一批工作经历丰富,在技术转移工作中有较多成功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专职工作人员有多种教育背景。 5 四、规章制度10分 序号 内 容 分值 实得分 1 有明确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章程。 10 2 2 有完善的便于操作的客户管理服务规范和程序,有规范、完整的合同台帐和档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3 3 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 4 有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和惩处制度。 2 五、主要业绩35分 序号 内 容 分值 实得分 1 近两年有技术转移成功案例;有技术咨询、开发、评估、培训、招标、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服务;有其他有关促进技术转移的活动和规划。 35 20 2 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性收入的50%以上。 5 3 按时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5 4 在新闻媒体或期刊上发布的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和发表的文章;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表扬、授予了称号。 5 六、社会信誉10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实得分 1 全年无投诉、无诉讼,或有投诉但机构无责任。 10 2 2 在社会中有较高的认知度,是同行公认的技术转移机构。 2 3 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2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 2 5 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1 6 照章纳税,无不良记录。 1 七、社会、经济效益10分 序号 内容 分值 实得分 1 在成果推广、技术转移方面有较大贡献,取得较大成绩,有显著社会效益。 10 5 2 对地方经济发展或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5 项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合计 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