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大同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09〕61号)、《关于申请设立晋中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09〕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大同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09〕61号)、《关于申请设立晋中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09〕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