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部署,坚持“科学监管、主动作为”方针,紧紧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线,以“三大战略(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节能减排战略)引领产业、两大联合(与县级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与行业协会开展项目合作)提升产业、三大平台(公共技术平台、12365平台、电梯110应急平台)服务企业”为质量提升主要手段,不断巩固深化“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努力构建大质量大监管大平台,着力提高质量建设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提升”、“四个促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提升基础保障水平;促进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促进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意识进一步加强,促进部门、行业组织参与质量建设的功能资源进一步融合,促进全社会建设质量强市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主要内容 (一)积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一是推动各级政府建立质量强市(县、市、区)领导机构,出台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二是组织开展建设质量强县(市、区)工作试点,总结经验,探索方法,以点带面,提高实效。三是推动基层开展“质量强镇(乡) ”、“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等活动,努力营造“质量强市”的浓厚氛围。四是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建设,促进产业质量提升的协作备忘录》,建立共同加强质量建设的协作机制。五是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引导企业申报省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争创市长质量奖,支持各地政府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府奖励制度,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树立一批管理创新、经营卓越的标杆群体,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品质提升。 (二)围绕经济转型加强名牌培育。围绕国家创新型示范城市创建目标,坚持以高科技、高附加值、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产品为名牌培育和发展导向,加快品牌创建的高新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围绕各地政府确定的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重点块状产业,开展区域名牌培育工作,努力在推动和帮助块状产业建立健全培育机制、制订产业联盟标准、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建立公共技术平台、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发挥作用。围绕《今后五年宁波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行动纲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名牌培育工作的意见》,会同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加快培育服务业名牌,在名牌结构和数量上,优先向服务业倾斜,重点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总部经济、会展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贸流通、文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名牌,使新增名牌中服务业名牌比例达到15%以上。 (三)大力实施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针对重点块状产业,以项目带动为手段,以制订实施联盟标准为途径,结合区域名牌培育管理工作,申报和落实一批块状产业和服务业、农业重点提升项目。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工作联动,共同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升级质量提升的合作项目。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工业、服务业优势产业基地,大力推进优质产品生产、标准化优质服务等质量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区域质量水平。 (四)强化计量基础建设。以能源计量为主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强节能减排相关的计量能力建设。开展25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用能成本核算,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节能效率和能源计量管理水平。联合市节能办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节能减排工作,联合市经委、环保等部门,抓好能源计量重点县各一个以上的能源计量数据应用行业推进项目。强化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建设,健全全市1000吨以上耗煤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能源计量实际效益比对分析;提高高耗能锅炉等特种设备能将测试和节能改造。 (五)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应用国家总局“金质工程”质量信用系统和省局“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市局企业巡查管理平台,完善全市重点监管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外发布和查询功能。按照国家《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制订具体评价实施细则,联合有关行业协会,试行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加强与企业信用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逐步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行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质量诚信自律活动。 (六)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组建十个质量提升服务专家组,深入产业集聚区实施质量帮扶,为企业新品研发、标准创新、质量控制和质量提升等过程提供检验检测、标准信息、人员培训以及技术咨询等服务。开展质量监督帮扶服务活动,主要是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后处理工作到位。各地要结合辖区内块状产业特点,着力解决共性问题,达到解决一个问题,提升一个产业的目的。 (七)全面实施质量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各级政府对区域内质量工作负总责,把质量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建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构建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模式的要求,建立完善基本全覆盖的基层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健全基层站所运行机制,落实区域监管责任,规范日常监管行为。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获证企业监管制度,健全落实“五预”工作机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食品、健康安全类产品和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加强供博食品和救灾食品的监管。制订实施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建立重点产品质量提升(整治)工作机制,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攻关。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网络,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 (八)强化专项整治和打假治劣工作。牵头抓好“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全面完成“十小”整规任务。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达到规范标准,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加强对建材、高耗能产品、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效标识的执法检查,严格按照《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执法打假专项集中行动计划》,加大对重点产品(设备)、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执法力度。强化对化工、医药等行业在用压力容器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游乐场所、公共服务等领域在用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跟踪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性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的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取缔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缺项漏项检验、偷工减料检验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九)全面开展全市质监系统检测整顿工作。对市、县两级质监部门及其检测机构(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验收/授权)、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从思想认识、检测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按照组织部署、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市局检查、迎接上级部门检查、总结提高五个阶段,全面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以提升检测工作质量为立足点,切实解决当前在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以及检测工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检测能力,达到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检测执行力、确保检测结果完整、准确。切实发挥“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为公共安全提供技术保障”的职能作用。 (十)注重开放协作,积极构建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以市局直属技术机构、国家质检中心为主体,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和社会各界开展高效便捷的各类技术服务,推进技术机构在产业集聚地设立检测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产品功能研发、技术攻关、新产品中试和标准制修订等服务。推动国家文教质检中心、国家水表质检中心等争创国家A级中心;加快培育筹建国家腌制食品质检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和钢材、石化制品等省级中心,为块状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检测服务。推动技术机构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平台的融合,促进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全市行业和区域性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载体联建共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单位要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市局由市局质量强市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领导质量提升活动,市局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质量提升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质量提升”活动的合力。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一批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重要活动。要对提出的各项提升任务进行整体性研究和推进,做到活动有目标、工作有措施、行动有影响、结果有成效。 (三)重视宣传,造就氛围。在开质量提升活动中,各单位要注重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搞好活动的系列宣传和跟踪报道,充分、及时反映和展示质量系统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广大企业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先进经验,为推动质量强市建设营造舆论环境。 (四)加强指导,确保实效。 市局将加强对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检查指导,搞好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上报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将以简报专刊形式开展质量提升工作交流。同时,对各单位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和调研,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质量提升”活动取得实效。 市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员:王琪娟,电话:87833867,电子邮箱:wqjbhy@163.com 附件:1、市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全市质监系统“质量提升”处室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