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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春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遂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字号】 遂开管办[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街道办事处,委属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安全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春节安全、维稳工作的各项要求,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逐项部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 二、切实加强假日值班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在春节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并及时向党政办上报值班安排表。委机关各部门按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离岗,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认真及时处理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三、切实加强办公场所及财务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于放假前一天下班时认真检查,做到人走窗关、电断、灯灭、门闭,按财经制度存放好印章、帐簿、票证、财物等贵重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安保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妥善处置。 四、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节假日期间非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入库,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 五、注意出行安全。原则上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不外出离遂,如确需外出应报管委会领导同意。外出必须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讲究言谈举止,树立机关和个人良好形象。 六、保证通讯畅通。春节期间凡有重大事件苗头,各单位、部门值班人员手机要保持畅通,及时上报区值班室。假日期间,对涉访、涉稳、涉邪、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将相关情况报区值班室,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报送电话:5895080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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