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驻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1月27日6时23分,良庆区南晓镇进安街15号居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火灾过火面积约160平方米。这是继去年横县云表镇站圩村委站圩街103号民宅火灾后同类场所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表明了我市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和社区火灾防控工作依然薄弱,也暴露出我市一些县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查找工作的薄弱环节,工作还不够到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冬季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春节临近,各类娱乐、庆祝、民俗活动多,生产经营、商品流通活跃,人流、物流集中,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高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当前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火灾多发部位和场所,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防火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消防工作职责,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也明确了基层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消防工作责任,强化农村、社区消防监管。各县、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百日村寨无重大火灾”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抓好各乡镇所在地、50户以上的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城中村”,包括市区以及各县辖区内以瓦房、砖木结构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聚集区的防火工作,加强消防组织、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要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区、小单位、小场所、家庭个体作坊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预防火灾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党政机关、外国驻邕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消防控制室、社会福利机构、中小学校舍、仓储物流场所和大型活动场所,依法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普遍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要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的“四个能力”,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坚决依法查处,该查封的依法予以查封,该关停的依法予以关停,形成对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四、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珍爱生命,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寨基层组织、派出所和消防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通过张贴公告和防火宣传标语、上门发放冬季家庭防火常识宣传单、组织宣传队巡回宣传、现场演示培训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活动,重点要对“三合一”场所、养老院和中小学、幼儿园以及进城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通过不断地提醒和教育,强化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