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李喜花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人〔2009〕47号)收悉。经审核,李喜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李喜花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李喜花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产晋分人〔2009〕47号)收悉。经审核,李喜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李喜花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