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放假通知


【颁发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有关规定,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放假10天,即2月13日至2月22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消防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藏历新年。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